會展展銷攤位賣冒牌首飾 男負責人判囚兩個月

撰文:梁融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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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檢獲的冒牌手鏈。(政府新聞處)

香港會議展覽中心日前舉行珠寶展銷會,當中有攤位竟然售賣冒牌首飾,海關遂執法拘捕男負責人,並檢獲五條冒牌手鏈及一個冒牌鑰匙扣樣本。男負責人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罪成,前日(6月25日)被法庭判處監禁兩個月。

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香港會議展覽中心舉行的珠寶展銷會有攤位展示冒牌首飾以供訂購。經初步調查後,海關於6月24日採取行動,在一展銷攤位內檢獲5條冒牌手鏈及1個冒牌鑰匙扣樣本,並拘捕44歲的男負責人。該名男子因銷售冒牌物品,於6月25日被法庭裁定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判處監禁兩個月。

海關發言人表示會繼續嚴厲執法打擊侵權活動,並呼籲展覽會參展商尊重知識產權,切勿售賣冒牌貨品。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人士銷售或為售賣用途而管有冒牌物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五年及罰款五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