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血財務中介開假律師行 哄受害人按樓交88萬「保證金」

撰文:楊婉婷 潘安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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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間自稱已成立15年的律師事務所,早前被揭發無向香港律師會註冊,3名合夥人亦不在律師會註冊紀錄之列。中區重案組今日接獲報案,揭發騙徒誘騙受害人作樓宇按揭,再訛稱可提供更低息貸款,誘使對方到其在中環商廈偽裝的假律師樓,簽訂貸款合約及交出巨額「保證金」,有人因而被騙逾88萬。警方今日登門調查,發現假律師樓已人去樓空,只餘大量已簽署文件,暫時無人被捕。

警方在涉案律師樓檢獲一部電腦、大批已簽署文件、獎盃及錦旗。(潘安奇攝)
「林馮李律師事務所」設有網頁,介紹公司的情況,聲稱已成立15年。(資料圖片)

涉案的假律師樓名為「林馮李律師事務所」,設有網頁詳述事務所背景及團隊,網頁聲稱師樓已成立15年,總行位於中環皇后大道中泛海大廈7樓一辦公室,可提供「樓宇買賣、離婚、破產、結婚監禮、改名契、遺產承辦及各類民事及刑事訴訟等」法律服務。惟香港律師會《法律界名錄》上,並無該律師行的登記資料,亦無網頁列出的3名「合夥人」及8名「律師」註冊資料。有傳媒早前引述律師會,確認3名合夥人並非律師會會員,沒有資格在港執業,已報警處理。

中區重案組今日接獲一宗未有註冊律師樓案件,經調查後,發現案件涉及財務中介公司詐騙案。案中一名受害人在今年5月初,接獲自稱中介公司的電話,誘使受害人抵押物業及借取大批款項,然後騙徒訛稱會為受害人爭取更低息貸款。

受害人不虞有詐,被帶往「林馮李律師事務所」的中環總行辦理手續,期間簽署借貸合約及文件,並開出881,000元支票作「保證金」,抬頭為該律師樓之非執行董事。警方今日到上址單位調查時,檢獲一部電腦及大量已簽署的合約文件。案件現列作「串謀訛騙」,暫無人被捕。警方相信案件仍有其他受害者。

涉事律師樓玻璃門貼有一封律師信,業主要求即時收回物業。(資料圖片)
中區警區重案組第一隊女高級督察江詩韻不排除有更多受害人。(潘安奇攝)

中區警區重案組第一隊女高級督察江詩韻指出,初步相信財務中介公司及律師樓為同一詐騙集團。律師樓在今年5月11日開始營運,惟三名「合夥人」律師皆無註冊。江呼籲,市民應小心選擇財務公司,並指中介公司不會因借貸收取現金作保證金,而律師樓不會以個人名義收取客戶金錢。上述律師樓內的律師均為假冒,根據《法律執業者條例》第46條,任何人士若故意訛稱或默示自己為律師,一經定罪,可判處罰款50萬元。

業主受騙租出單位供作假律師樓

記者到涉案「林馮李律師事務所」的中環辦公室視察,發現辦公室為磨砂玻璃門內,寫有「林馮李律師事務所」及營業時間,記者無法窺視裡面情況。惟玻璃門貼有一封律師信,大意是指租戶向業主在租用單位時,提供失實陳述,聲稱自己是律師及事務所已在律師會登記,業主現透過律師要求即時廢除單位租約,並會向租戶追討一切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