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遊行】毀壞中聯辦 O記拘28歲廚工涉三宗罪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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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民陣遊行結束後,示威者向西環前進及包圍中聯辦,其間有示威者投擲漆彈塗污國徽,並在牆上噴漆。警方就事件展開調查,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俗稱「O記」)深入調查後,今(26日)中午約12時,在長沙灣元州邨元雅樓拘捕一名姓馮28歲本地男子,涉嫌在中聯辦「刑事毀壞」、「非法集會」及「侮辱國徽」,現正被扣留調查。據悉,馮任職廚工。警方指行動仍在進行,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根據香港法例A401章 《國旗及國徽條例》第7條「保護國旗、國徽」,任何人公開及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國旗或國徽,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判處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

周日(7月21日)民陣遊行隊頭到達終點,宣佈遊行會在盧押道解散,但示威者繼續向西環方向前進,並在傍晚時份到達中聯辦。數百名示威者包圍中聯辦高呼口號,同時有示威者向中聯辦門牌及國徽投擲雞蛋、漆彈,並在牆身以噴漆噴寫字句,用噴漆塗污天眼。而示威者亦在傳媒面前以中英文發表宣言,並罕有接受訪問。至晚上8時,警方宣佈清場,示威者才放棄包圍中聯辦,向上環方向後退,及後與警方多次爆發衝突,警方使用武力驅散人群,包括催淚彈、橡膠子彈及海棉彈。

被捕男子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八月下旬向警方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