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記者會】警周三尖沙咀拘3男 稱太空館市民和平進行活動

撰文:孔繁栩 魯嘉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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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4】對於日前警方驅散行動現場出現懷疑過期催淚彈殘骸,警方會否將過期催淚彈及正常催淚彈作測試毒性分別及向公眾交代,江永祥指警方於購買武器及軍火時,廠方會提供有關武器的資料及使用守則,警方會跟據守則使用,另外廠方已就武器進行測試,認為警方無需要再測試,江永祥稱警方會確保安全及按守則使用武器。被問到警方有否使用過期催淚彈,警方未有回應,對於催淚彈使用指引,江永祥稱指引涉及行動細節沒有補充,如有投訴,投訴警察科會跟進。

【17:05】謝振中指警方使用任何武力及清場前,一般會於當區進行大型通知,包括用大聲公及舉旗,亦會不定時於社交媒體上呼籲市民離開現場,避免於驅散時受傷。對於有被捕人士送往新屋嶺羈留中心,江永祥指因被捕人數眾多,警方需要以資源內尋覓羈留設施。另外日前天水圍一名13歲女童被捕,江永祥指被捕女童有照程序請律師及由家長陪同方進行落口供及調查程序。
【16:40】關於昨日太空館外公眾活動,江永祥指警方有關注活動情況,指昨晚市民和平進行活動,無擾亂公眾秩序及破壞社會安寧,因此無對活動進行干預。另外警方未有到場取證,因留意到活動未見有參與人士用鐳射筆向人照射,而是照射向太空館外牆,「唔會話佢攻擊太空館外牆」,因此對器材上未有特別跟進情況。
【16:35】謝振中再解釋,昨日展示證物是為回應公眾關注,希望告訴市民真是「鐳射槍」,當日拘捕行動有合理懷疑,警方隨後會繼續進行全面搜證工作,將報告提交律政署,昨日示範與搜證工作未必為一部分。謝振中又指不認同拘捕方仲賢的行動是執法不公,昨日警方已交代為何當時警員有合理懷疑作拘捕,包括警員見到當時被捕人於店舖內有測試過該支證物的性能有傷害性,警員截查時被捕人逃走,指警方日常工作執法需要作預防性行動,保護公眾人身安全。
【16:26】被問到警方昨日示範鐳射筆證物,會否涉及干擾證物,謝振中指證物現時需由相關機構檢測,警方當時檢獲10支證物時未裝有電池,警方放入電池作檢查,謝振中稱警方一般如有類似檢獲,會先確認儀器是否雷射槍或普通電筒,否則警方難有下步調查工作,強調警方處理證物有詳盡及緊密程序,無需擔心。
【16:22】謝振中指方仲賢仍於醫院接受治療,警方調查仍進行中,案件仍需要經過科學鑑證及專家證人理解,警方計劃先讓方擔保後繼續調查。
【16:20】江永祥指被捕人士當中有人涉嫌用噴漆毀壞尖沙咀鐘樓,又指被捕人與太空館事件無關。
【16:15】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指,警方收到於本星期五至日有市民計劃於機場進行公眾集會,謝振中指過去於機場舉行的集會大致和平,但近日集會遊行暴力情況有上升,有國家亦提高對香港的旅遊警示,謝振中希望如參與集會的人士和平守法。謝振中又指警方未有收到有關集會申請。另外警方收到本星期六及日多區公眾遊行及集會的申請,警方正逐一審慎處理,不會一刀切處理申請。
【16:06】警方昨日拘捕3名男子,分別涉嫌於尖沙咀鐘樓一帶進行刑事毀壞及傷人,其中一人已於今日被控告及提堂,另外兩人獲保釋。

警方下午4時召開例行記者會,由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及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交代詳情。

警昨示範檢獲「鐳射槍」 被質疑影響日後審訊

浸大學生會會長方仲賢前日(6日)在深水涉因藏有10支「鐳射筆」,被警方以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拘捕,警方在昨日(7日)例行記者會上,即場展示用檢獲的「鐳射槍」照向紙張,數秒後紙張冒煙傳焦味,以示「鐳射筆」的「危險性」。

然而,警方的示範卻被質疑或會影響日後審訊,及對當事人不公,有大律師亦認為,做法令證物鏈的連貫性被破壞。同時,昨晚有大批市響應「一人一支觀星筆,向攻擊性武器說不」號召,聚集尖沙咀太空館外,利用「鐳射筆」投射向太空館,測試會否將外牆燒焦,以表達對警方拘捕行動的不滿。

預料今日下午4時記者會上,警方會被繼續追問方仲賢案調查進度,市民持「觀星筆」是否非法,及警隊過去在驅散示威者的武力指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