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島東遊行】速龍闖太古站 近距離連射胡椒彈 棍毆快閃示威者

撰文:楊婉婷 余睿菁
出版:更新:

港島東遊行獲發反對通知書,惟維園集會獲批,有示威者在銅鑼灣一帶聚集,其後展開快閃行動,他們先堵紅隧、再往深水埗,入夜轉往銅鑼灣、鰂魚涌,最後在太古站出口討論下一步行動時,速龍小隊及防暴警員狂奔,衝入太古站圍捕示威者,示威者被逼經扶手梯離開險人踩人,同時有傳媒片段可見,有速龍小隊僅一米多的距離,對準示威者頭部連發多下射胡椒彈,並不斷出警棍毆打已倒地的示威者。現場所見,至少四人被捕。

今日下午4時許,一批示威者離開維園集會現場後,經港鐵銅鑼灣站離開,他們在金鐘站轉乘荃灣綫往尖沙咀,再到尖東經西鐵往紅磡,並快閃堵紅隧。然後,他們再由西鐵前往南昌站,步行至長沙灣東京街麗閣邨外堵路。經一輪投票後,部分人決定轉場回銅鑼灣作支援,在告士打道及波斯富街一帶堵路。後來,他們又決定再轉場,本來打算前往北角,疑因懼於福建幫而未有前往,並在鰂魚涌站開傘陣及以滅火喉與防暴警對峙。他們迅即撤退,前往太古站,並在晚上10時36分,在太古站C出口位置商討下一步行動。他們其後計劃在康山道設路障,突然對面線有警車駛過,示威者沒有撤退,更向警車發出「噓」聲,隨即警車即再現,防暴警及速龍小隊衝下車,示威者離開速度太慢,被警員追上。

使用武力的原則是,所使用的武力必須是為達到目的而須使用的最低程度武力;達到目的後,須立即停止使用。該等武力必須在當時情況下屬合理的。
警察通例--武力與槍械的使用
+7
在擔當反罪惡行動與及應付騷亂情況時,警棍都是非常適用的武器,但它的實際價值往往被低估。在武力使用的層次中,警棍使用的排序僅低於槍械,如不正確地使用,它可以是致命的武器。所以,在任何需使用警棍的情況下,人員必須遵守「武力使用」的原則。
警隊內部指引

有人在梯間跌倒

大批速龍小隊及防暴警員衝入太古站內圍捕示威者,他們揮舞警棍,連續多下毆打示威者,一名速龍小隊以一多米的距離,舉槍射出多發胡椒彈,疑打中示威者的頭部,胡椒粉末在眾人頭頂散開。有示威者被速龍扯跌及按在地上,亦有倒地示威者仍被警員不斷以警棍毆打。大批示威者慌忙經扶手梯逃亡,有人在梯間跌倒,險釀人踩人。太古站內曾有一陣白煙,據悉是示威者噴滅火筒所致,嘗試作最後掙扎,其後他們離開現場。現場所見,至少三至四示威者被捕。

警方帶走示威者時,有街坊在對面馬路指罵警員。太古城西區民選議員趙家賢亦現身,要求與指揮官對話,並站在警車前擋車。有警員曾與他爭執,警車最終離開。趙家賢又表示要追究,並會與東區民主派議員向政府當局跟進,但在場街坊反問﹕「咁你可以做到啲咩,我有選票。」趙家賢未作回應。

晚上11時許,近千名街坊指太安樓、康怡戲院一帶需要增援,部分街坊在太安樓指罵警員及對峙,警方曾出動胡椒噴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