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記者會】警指市民不知所謂 指揮官:自覺最有效溝通用字
反修例浪潮持續,昨日盂蘭節(14 日)有網民發起「深水埗激光燒衣積陰德祈福晚會」,深水埗警署外一度有約700人聚集,除了燒衣,亦有人向警署照射鐳射光。其間有警員使用揚聲器作聚集人作出警告時,指他們為「不知所謂嘅市民」及「收喇!收喇!」深水埗警區指揮官何啟軒於今午的例行記者會中強調,同袍無使用粗言穢語,只是使用自覺與在場人士最有效溝通的用字。另外,警方被質疑在無示威者的情況下,在欽州街及內街使用催淚煙,何啟軒指有示威者使用鐳射筆及彈珠襲警,「指揮官當時看到眼前有威脅」。
孟蘭節拘14人 施發35枚催淚彈
警方昨日拘捕15男2女,年齡介乎15至61歲,涉嫌非法集結、非法燃放炮竹煙花、侮辱國旗、刑事毀壞、意圖縱火等罪行,合共使用35枚催淚彈及1發橡膠子彈。由6月9日至今,共有748人被捕,115名人士被檢控;至今示威者共76次包圍及襲擊警署,警方指有關情況阻礙市民使用警署服務,對警員產生極大危險。
網上號召盂蘭節激光燒衣 市民自晚上8時深水埗警署外聚集
深水埗警區指揮官何啟軒表示,警方在早前留意到網上有人不斷鼓吹,於8月14日晚上8時在深水埗警署進行激光燒衣街頭活動。及至昨晚上約8時警署外聚集約100人,他們開始堵路及影響交通,警方在晚上8時10分勸籲他們離開,有人用鐳射筆警署及警員,及至昨晚8時半,有逾300人在馬路聚集,其間警方呼籲市民離開,叫記者小心安全,勸籲居民關窗,同時警告聚集人士停止使用鐳射筆及離開。
警稱有人射彈珠襲警 欽州街、鴨寮街、大南街施催淚彈
何啟軒指,及至昨晚9時半有700人聚集,欽州街有大量人聚集,造成道路阻塞及危險,警方再次警告。晚上9時40分,有暴力示威者使用彈珠攻警署及警員,附近有人手持水喉通及彈珠在欽州街及基隆街集結,警方發出警告無效,他們無停止攻擊警員,於是警方在欽州街發放催淚彈,驅散非法集結及攻擊警員人士,過程中有示威者入大南街及鴨寮街一帶攻擊警員,警告無效下再發催淚煙,行動在晚上10時半完成。
深水埗10內4度受襲 三度使用催淚煙
何啟軒指,昨晚是深水警區過去十日第四次受到攻擊,過往三次破壞警署及攻擊警員,警方每次均有用催淚煙驅趕。他指,警方不想使用武力,但在別無選擇下,使用催淚煙驅散示威者及保持安全距離,但在使用前、容許下會給予足夠警告才用。
解釋突發事件 無法給居民警告作準備
他指出,深水埗人口密集,內街有食肆、排檔及單棟式大廈,別無選才在內街使用催淚煙。上周末(10及11日)有大遊行是事前已知,警方與當區的居民及商戶有保持良好的溝通,曾開會講述有事情發生會使用催淚煙,請他們有關窗及落閘,事後無收到居民及商戶的投訴。惟昨日是突發的事件,示威者落區使用暴力,用鐳射筆及彈珠作攻擊,指揮官評估形勢後決定在內街使用催淚煙,因為情況緊急,無法給警告予居民作準備,但警員攜帶手提式的掦聲器,不斷勸籲居民關窗及留在安全位置,警署內亦有使用掦聲器作勸籲及警告。
被質疑無示威者仍施催淚煙 指揮官當時看到眼前有威脅
記者質疑警方為何現場、內街沒有示威者仍施放催淚彈,何啟軒指在場指揮官評估現場情況後決定是否施放催淚彈。他指有暴力示威者用鐳射筆照向警員,認為當時情況使用催淚彈是恰當,有關決定經過在場指揮官專業判斷,務求短時間內驅散在場人士,指揮官認為當時看到眼前有威脅,覺得需要使用催淚煙,「絕對唔會因為前面無任何target(目標)而使用武器」。
深水埗指揮官:施催淚煙為短時間回復社區安寧
深水埗警區指揮官何啟軒表示,明白在內區進驅散行動一定會為居民帶來不便,但是目的是有效地驅離不法之徒,短時間內回復安寧。他指,就八月初一連串事件與居民及販商保持聯繫,販商約章中區內有700牌檔檔主清晰表示,不歡迎示威者到區內發生衝擊及暴力事件,要求警方嚴正執法。同時在周日的遊行前,警方收到來自當區個人及團體650信件,清楚提到不歡迎示威者,尤其暴力示威人士到區內。其中一個居民協會表示,每次集會後都有堵路及堵塞社區設施,造成居民極大困擾,威脅社會安全及安寧。
警民關係主任向食肆了解情況 無法回答警會否賠償
被問及在示威者極少的情況下施放催淚彈而波及食肆,警方會否賠償,何啟軒表示,昨晚有7百示威者在深水埗警區進入內街,有人襲擊警員,警方知道有催淚煙打入食肆,今日派警民關係主任落現場了解,有詳情後會透過公共關係科再公布,但要了解過程、多少食肆受影響及找到當事人,就警方會否作賠償現階段無法回答。
謝振中:重申有人用鐳射筆照向警員 警署內檢獲波子、鋼珠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補充,警方盡可能給予合適警告才使用武力,但當情況不容許,必須取得平衡,給予警告同時亦使用武力,昨日使用催淚煙後短時間內平復混亂。被問到燒衣紙與使用催淚煙是否相應武力,謝振中指,現場不但有燒衣紙「包裝」活動,現場有人用鐳射筆照向警署,而之前已有警員因被鐳射筆攻擊,眼部有不同程度受傷,警署內亦檢獲波子、鋼珠,對警務人員造成很嚴重傷害,「行埋去驅散,唔知會中幾多鋼珠」,在無選擇下才使用催淚煙驅散,反問為何暴力示威者於深水埗使用武力。
與電訊商協議 希望以SMS發放警方訊息
謝振中指,現時示威者越來越暴力,速度亦越來越快,已盡力向在場市民警告,亦希望透過媒體協助通知市民。謝振中又指,警方已與大部分電訊商作出協議,將來希望利用手提電話,將警方訊息盡快發放給市民。
「不知所謂嘅市民」為警員自覺最有效的溝通用字
警員於深水埗警署使用揚聲器勸喻市民離開時,警員向示威者稱「不知所謂嘅市民」,何啟軒表示當時這名警員沒有用粗言穢語,警員用了他自己覺得可以與在場人士最有效溝通的用字。被問到這種溝通方法是否警方可以接受,以及警員會否受處分,何啟軒沒有正面回應。其後被問及甚麼情況下會向市民使用粗口,他再強調同袍在過程中無使用粗口,不過會就溝通方式作檢討。
天水圍400人聚集 大埔示威者使用鐳射筆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表示,昨晚約9時半近100人在天水圍警署外聚集,凌晨高峰期有近400人,他們無視警告,在警署外非法集結,警方為免情況惡化而作驅散;大埔昨晚約10時有數十人聚集,個半小時後約有70名示威者,有人使用鐳射筆照射警署,多次勸籲無效後作驅散。
警方正處理8月18日民陣遊行申請 強調不會一刀切
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表示,就民陣8月18日的遊行及集會申請,警方收到場通知,稍後會公布,現階段正處理其知會,警方會作獨立風險評估,考慮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其他人的安全自由、參與人數、地形及主辦者的是否有能力作適切安排確保保全及秩序。他強調警方不會一刀切作反對。
重申銅鑼灣喬裝警無示範犯罪 拘捕前表明身份
被問及銅鑼灣喬裝行動中,黑衣警令人以為是黑社會,所以有衝突發生,李桂華表示,8月11日的行動是支援情報主導的行動,當晚被捕人士正準備暴力行為及以往有暴力行為,所以警員喬裝其身份接近他們身邊,以在最短距離下將他們制服,當晚有軍裝防暴配合,很快一起作拘捕。行動上無挑釁及示範犯罪動作,只是作拘捕。由於部分人拒捕,所以警員使用了適當的武力制服,制服前有表示警員身份,所以示威者知道為警方行動。
指調查元朗白衣人身份困難 現場拘捕證據質素較高
有關721元朗白衣人事件至今仍未有人被起訴,李桂華指案件由新界北總區重案組處理,調查時出現難度,包括需要確認參與人身分,現時27人被捕,相信會有更多人落網,李桂華續指,檢控這類型的案件依賴CCTV,對比工作相當浪費時間,另一方面,亦需要證人指出當時情況,「畀啲時間佢哋,佢哋會繼續努力查好案件」
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今早提到,案件調查進度視乎警員呈交的證供、疑犯是否在現場拘捕、相關證供的強弱、合理定罪的機會等因素。李桂華回應指,對方説法無可置疑,但以自己作為刑偵人員來説,現場拘捕的證據質素的確較高,但現場可否拘捕,需要考慮現場行動因素。
【1812】有關721元朗白衣人事件至今仍未有人被起訴,李桂華指案件由新界北總區重案組處理,調查時出現難度,包括需要確認參與人身分,現時27人被捕,相信會有更多人落網,李桂華續指,檢控這類型的案件依賴CCTV,對比工作相當浪費時間,另一方面,亦需要證人指出當時情況,「畀啲時間佢哋,佢哋會繼續努力查好案件」
【1800】就尖沙咀懷疑中布袋彈致盲少女,李桂華表示,警方已去信醫管局要求派一封警司的親筆信,邀請傷者作報告,目前正等候回覆。警方已作現場勘察、翻看網上片段、閉路電視畫面、警方片段及專家意見。根據已知事實,當晚6時40分,警署已被包圍,情況越來越激烈,包括使用彈叉、掟石及汽油彈等攻擊警署。晚上7時24分,警方看到一名女子正接受救護人員治療,地點在警署彌敦道近巴士外,在她倒地前較早時間警署被猛烈襲擊,包括掟磚及彈珠;晚上7時30分支援防暴隊到場,其間街上無警員。另外,當時襲擊期內,現指揮官正進行警署保衛行動,當時目標是驅散襲擊人士遠離警署及停止攻擊行為,其間有使用催淚彈及布袋彈,均是非致命武器,布袋彈是會瞄準目標的武器。李桂華又指,未知的事情包括傷者受傷的正式位置及其受傷前的行為,她周圍暴力份子的行為及距離,傷者的傷勢及她使用的保護器具均未知,希望她與警方聯絡、報警,將未知事實解決,介時會比較清楚事件。李桂華指,布袋彈要瞄準目標,要作警告及 紀錄,由於是警署防衛行動,非只有一個人行動,而是有一個督導員在附近,他當時瞄準的目標是攻擊警署人。根據訓練指引是打向身體。被問到該名警員報告中如何講述瞄準情況,李桂華表示,目前仍未知是否布袋彈造成,未知傷者勢傷及受傷位置,而在警署防衛期間有使用過布袋彈,數目是10槍以下,並曾作警告。
【1748】警方再被問到為何於人口高度密集的地方使用催淚煙,何啟軒未有正面回應,只強調使用催淚煙是「最後的選擇」。由於現場有警員受襲,指揮官評估形勢後,認為暴力示威者逗留時間越長,對於現場越不利。過往曾發生拆毀欄杆、堵路等情況發生,因此希望於短時間內將示威者驅散,將居民受威脅可能減到最低。警方被質疑,為何到內街、警署以外的地方都需要施放催淚彈,而在場根本沒有示威者,何啟軒再次指,有關決定經過在場指揮官專業判斷,務求短時間內驅散在場人士,指揮官認為當時看到眼前有威脅,覺得需要使用催淚煙,「絕對唔會因為前面無任何target(目標)而使用武器」
【1741】謝振中指,現時示威者越來越暴力,速度亦越來越快,已盡力向在場市民警告,亦希望透過媒體協助通知市民。謝振中又指,警方已與大部分電訊商作出協議,將來希望利用手提電話,將警方訊息盡快發放給市民。
【1734】被問及銅鑼灣喬裝行動中,黑衣警令人以為是黑社會,所以有衝突發生,李桂華表示,當日行動是支援情報主導的行動,當晚被捕人士準備及以往有暴力行為,所以喬裝其身份接近他們身邊,最短的距離下制服,當晚有軍裝防暴配合,很快一起作拘捕。行動上無挑釁及示範作犯罪動作,只是作拘捕,部分人拒捕,所以使用了適當的武力制服,制服前有表示為警員,所以示威者知道是警方行動。
【1727】深水埗在示威者極少的情況下施放催淚彈而波及食肆,警方會否賠償?深水埗警區指揮官何啟軒表示,昨晚有7百示威者在深水埗警區進入內街,有襲擊警員,警方知道有催淚煙打入食肆,今日派警民關係主任落現場了解,了解有詳情後會透過公共關係科再公布,要了解過程及多少食肆受影響及找到當事人,就警方會否作賠償現階段無法回答。被問到在甚麼情況下會使用粗口及形容市民是曱甴,深水埗警區指揮官何啟軒稱「我證實同事在過程中無講粗口」,不過會就溝通方式作檢討。回應曱甴提問時,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指「雙方尊重好重要」,「曱甴」不是太理想的字眼與人對話,予人感覺「唔太禮貌」,他指明白過程中警民雙方疲累或壓力大,「相嗌唔好口」,希望大家言語上減少衝突,日後的示威活動中氣氛會緩和。
【1718】對於有警員於深水埗警署使用揚聲器勸喻市民離開時,警員向示威者稱「不知所謂的示威者」,何啟軒表示當時這名警員沒有用粗言穢語,警員用了他自己覺得可以與在場人士最有效溝通的用字。被問到這種溝通方法是否警方可以接受,以及警員會否受處分,何啟軒沒有正面回應。
記者質疑警方為何現場沒有示威者仍施放催淚彈,何啟軒指在場指揮官評估現場情況後決定是否施放催淚彈。他指有暴力示威者用鐳射槍射向警員,認為當時情況使用催淚彈是恰當。
【1715】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表示,就民陣8月18日的遊行及集申請,警方收到場通知,稍後會公布,現階段正處理其知會,警方會作獨立風險評估,考慮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其他人的安全自由、參與人數、地形及主辦者的是否有能力作適切安排確保保全及秩序。他強調警方不會一刀切作反對。
【1712】被問及機場兩人被圍困兩小時,警方未能第一時間營救,警方如何保護市民及旅客安全,機場警區署理指揮官劉榮基表示,在機場發生的事件與機管局雙方同意的三部曲機制,首先由機管局職員作第一身處理,未能處理好就由機場保安協助處理,再有需要才由警方協助處理。就13日晚的事件,警方由網上平台留意到事件及與機管局聯絡,救護車及救護人員到場,可惜未能即時進入為傷者提供治療協助,現場集會人士堵塞救援人員進入,一小時後救護員成功進入作治療,其後救護員準備離開,但又再被堵塞離開,在別無他法下,警方介入提供協助。警方行動目的是希望傷者可以盡快離開機場,作進一步治療,警方以和平方式介入達到目的。
【1658】被問到網上針對警方散布及傳播謠言的行為是否違法,李桂華指,基於言論自己,網上言論是有自由,但有一些情況是有刑事成份,現時可以執行的法例在網上亦適用。
【1656】被問及13日內地遊客及記者在機場被包圍,有人指是公民拘捕,李桂華指是刑事罪行條例101,予一般市民在無法搜令的情況下,拘捕一可拘捕的行為,罪行在一年以上,但101拘捕令無搜查及盤問的權力,雖然有說可使用武力協助拘捕,但武力要有合理及相稱性,如同執法者的武力標準一樣,要使用最低的武力及足夠後再停止,在機場有的情況是搜查、盤問及折磨的情況,完全101拘捕令是無賦予,警方追查他們是行為是犯法的。
【1648】被問及即場拘捕檢控的成數較大,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以刑偵人員角度,在現場拘捕,相關的證據質素較高,但現場可否拘捕,行動上的原素要考慮。
【1644】深水埗警區指揮官何啟軒表示,身為指揮官明白在內區進驅散行動,一定會為區內居民帶來不便,但是想有效地將不法之徒驅離,短時間內回愎安寧。在八月頭一連串事件,與居民及販商保持聯繫,有販商約章,區內有七百牌檔主清晰表示,他們不歡迎示威者到區內,發生衝擊及暴力事情,要求警方嚴正執法,同時在周日的遊行前,警方收到大量的信件,來自當區個人及團體650信件,清楚提到不歡迎示威者尤其暴力示威人士到區內的行動。其中一個居民協會表示,每次集會後都有堵路及堵塞社區設施,造成居民極大困擾,威脅社會安全及安寧。謝振中補充,盡可能給予合適警告才使用武力,但當情況不容許,必須取得平衡,給予警告同時亦使用武力,昨日使用催淚煙後短時間內平復混亂。被問到燒衣紙與使用催淚煙是否相應武力,謝振中指,現場不但有燒衣紙「包裝」活動,現場有人用鐳射槍照向警署,而之前已有警員因被鐳射槍攻擊,眼部有不同程度受傷,警署內亦撿到波子、鋼珠,對警務人員造成很嚴重傷害,「行埋去驅散,唔知會中幾多鋼珠」,在無選擇下才使用催淚煙驅散,反問為何暴力示威者於深水埗使用武力。
【1642】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澄清8月13日機場事件中,有指有警員籍機非禮一名女士。江永祥指當時警員進入機場處理一名攻擊防綫的示威者,過程撞到一名女士導致對方跌倒,警員亦失去平衡,之後嘗試扶起該名女士,惟其後警員被大量示威者包圍及攻擊,因此該名警員擎槍戒備。
【1640】深水埗警區指揮官何啟軒表示,昨晚是深水警區過去十日第四次受到攻擊,過往三次對警署作破壞及攻擊警員,每次均有用催淚煙驅趕。他指,警方不想使用武力,但在別無選擇下要使用催淚煙驅散示威者,及保持安全距離,在使用前容許下給足夠才用。深水埗人口密集,內街有食肆、排檔及單棟式大廈,別無選才在內街使用催淚煙。上周末8月10及11日有大遊行 ,由於事前已知,警方與當區的居民及商戶有保持良好的溝通,有開會講述有事情發生會使用催淚煙事後,他們有關窗及落閘,當日有用催淚煙,但事件無收到居民及商戶的投訴。但昨日是突發的事件,示威者落區用暴力方式,用鐳射筆及彈珠攻擊,指揮官評估形勢後決定在內街使用催淚煙,因為情況緊急,無法給警告予居民作準備,但警員有帶手提式的掦聲器不斷及勸籲予居民關窗及留在安全位置,警署內亦有使用掦聲器作勸籲及警告。
【1635】警方表示,昨日(14日)拘捕17名年齡介乎15-61歲人士, 包括15男2女,他們涉嫌非法集結、非法燃放炮竹煙花、侮辱國旗、刑事毀壞、意圖縱火等罪行。由6月9日至今,共有748人被捕,115名人士被檢控。昨日曾使用35枚催淚彈及1發橡膠子彈。至今示威者共76次包圍及襲擊警署,有關情況阻礙市民使用警署服務,對警員產生極大危險。
【1633】深水埗警區指揮官何啟軒表示,警方在早前留意到網上有人不斷鼓吹,於8月14日晚上八時在深水埗警署進行激光燒衣街頭活動,晚上約八時警署外聚集約一百人,他們開始堵路及影響交通,警方在晚上八時十分勸籲市民離開,有人用鐳射筆警署及警員,及至八時三十分,有逾三百人聚在馬路,期間警方呼籲市民離開,叫記者小心安,勸籲居民關窗,同時警告他們停止使用鐳射筆及叫他們離開。至晚上九時半,人數上有700人,欽州街有大量人士,造成道路阻塞及危險,警方再次警告。晚上九時四十分,有暴力示威者用彈珠攻警署及警員,附近有人手持水喉通及彈珠在欽州街及基隆街集結,警發出警告無效,但他們無法停止攻擊警員,於是在欽州街發催淚煙,驅散非法集結及攻擊警員人士,過程中有示威者入大南街及鴨寮街一帶攻擊警員,警告無效下,發催淚煙驅散,行動在晚上十時半完成。
【1621】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表示,晚上近九時半有近一百人在天水圍警署外,凌晨高峰期有近四百人聚集,無視警告,在警署外非法集結,為免情況惡化,而作出驅散行動;大埔晚上約十時有數十名聚集,十一點半有七十名示威者使用「鐳射槍」照射警署,多次勸籲無效作出驅散。
【1613】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開場先交代機場,警方提醒市民,機場是極之重要、對外連系的運輸設施,不是示威場地。昨(14日)日下午2時已實行出入管制,但仍然有百多名示威者罔顧禁制令到機場示威,直至今早才離去,危害機場人士安全,最高刑罰可終身監禁,干擾機場運作將違反法庭禁制令,可構成藐視法庭罪。警方積極配合機關局於不同出入口設置水馬,並積極跟進毆打、禁錮旅客及警務人員事件,警方提醒市民最高刑罰可判處終身監禁,希望市民可尊重法庭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