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記者會】新屋嶺人士被捕時受傷 18人無律師陪同下錄口供

撰文:黃廸雯 孔繁栩 楊婉婷 陳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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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尖沙咀、銅鑼灣衝突中,被捕人士被帶往於新屋嶺拘留所,有指警方懷疑於拘留所內濫用武力,導致被捕人士骨折,及被捕人會見律師受阻,警方今日於記者會上回應有關指控。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當晚新屋嶺拘留所54名被捕人士中,有18人並沒有要求見律師,「係佢地嘅選擇又指根據經驗」,這個並非「好唔正常的情況」。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表示,當晚54名被捕人士中有1人現場送院,5人到達新屋嶺要求看醫生,大部分被捕人士均輕傷,並指「所有傷勢是送去新屋嶺之前有」。

新屋嶺主管確認傷勢由拘捕時受傷

有指懷疑有被捕人士帶往新屋嶺拘留所後,被警方濫用暴力導致骨折。江永祥指8月11日當晚,新屋嶺當晚警方處理超過50名來自銅鑼灣及尖沙咀被捕人士,當中約30人要求看醫生,大部分被捕人士均輕傷,包括擦傷、紅腫等,6名人士骨折,其中1人現場送院,5人到達新屋嶺要求看醫生。

江永祥指,到達新屋嶺後,主管及督導人員確認被捕人士身分,並了解被捕人士有否醫療、律師等方面需要。主管確認部分人士到達提出看醫生,同時確認傷勢於拘捕時所傷,「所有傷勢是送去新屋嶺之前有」,主管確認當時並沒有接獲毆打投訴。他又指根據片段所見,有個別被捕人士反抗、掙扎相當激烈,亦有警方受傷。

被捕人士較多救護車有限制

被問到即時送院的被捕人士的傷勢,為何懷疑遭警方拘捕導致門牙爆裂的男子血流披面,仍需要到達新屋嶺才獲送院。江永祥指當晚被捕人士較多,警方同時亦要確保被捕人士保安問題,「有無可能任何傷勢都可以即時叫救護車呢?」他相信救護車亦有限制,又舉例說假設有30人需要去醫院,起碼需要10至20輛白車,但很多情況下「我哋有無咁樣的能力呢?」當被捕人士有流血情況,同事會即場進行急救治療,再由被捕人士有否提出需要送院,「傷勢究竟有幾重是由被捕人士自己講,唔係話從電視畫面或者從一張相我哋可以評估到,如果唔係我哋唔洗睇醫生啦。」

江永祥續指,由於當晚人數眾多,需時安排救護車,警方根據傷勢輕重分流,並指大部分疑犯只是輕傷,沒有表面傷勢,認為警方沒有延誤送院,「我哋又唔係專業醫務人員,主要聼佢話,佢話想睇,我哋就安排」。被問到警方為何未能即時判斷被捕人士是否骨折,江永祥表示不作出任何揣測,「骨折可能好明顯斷或可能裂痕不算太嚴重」,同事沒有充足醫務知識,只會根據被捕人士所講。

54人被捕 18人無見律師

有指新屋嶺被捕人士會見律師時受阻,江永祥指,警方會向羈留人士發出通知書,全面解釋被捕人士權利,再逐一詢問是否需要律師。當日有義務律師到達新屋嶺,但被捕人數眾多、地方有限,而警方希望盡量安排當事人能與律師單對單見面,經考慮後,警方安排部分被捕人與以小組會面形式見律師,強調當日由於需要安排時間會見,沒有存在故意留難,而當被捕人士需要警司警誡口供,警方必定會等律師到場。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當日54人被捕,其中36人有會見律師,18人並沒有見律師。李桂華指,會見律師是犯人的權利,但法例要求並非每次見面均需要律師在場才可錄取口供,而根據經驗,這個並非「好唔正常的情況」,只是取決於對方的選擇,相信對方就是否需要法律代表陪同,已經考慮得很清楚。若被捕人士沒有律師電話在手,警方亦會提供律師名冊供選擇。江永祥補充,新屋嶺當晚超過50名被捕人士,沒有確實數字最後究竟有多少人聘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