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記者會】10.1警天橋上掟垃圾桶 江永祥:如證實,嚴肅跟進

撰文:朱雅霜 陳浩然
出版:更新:

反修例浪潮持續,十一國慶當日多區爆發激烈示威及衝突,法新社記者近日於Twitter上載一段稱攝於十一的片段,指示威者因警方催淚彈及胡椒噴劑走避期間,警員從行人天橋向下投擲一個垃圾桶。警方今(8日)例行記者會上確認當時有警員於天橋上執行職務,並同意該行為是很危險的動作,如確認是警員所為,會嚴肅跟進。

根據法新社記者上載的片段,事發在10月1日灣仔柯布連道,當時警方已施放催淚煙,一片煙霧瀰漫,示威者在天橋下走避,其間天橋上有多名防暴警員向橋下開槍,一名警員突然舉起一個垃圾桶擲向橋下。

警察公共關係科署理總警司江永祥表示,當日「暴徒」在灣仔及軒尼詩道一帶設置大量路障及擲汽油彈,以及向警方防線擲硬物及磚頭,警方在附近進行驅散行動,警方確認有警員在柯布連道天橋執行職務。根據網上片段,江永祥稱,同意如果從行人天橋向下投擲垃圾桶是很危險的動作,若有人經過,很有可能會造成一些很嚴重的傷害,警方會了解事情,「如果我哋證實到同事真係有作出相關行為,我哋係會嚴肅跟進。」若當日有人在現場目擊事件,可向警方提供資料,而警方會主動了解事件。

警察公共關係科署理總警司江永祥確認,事發時柯布連道行人天橋上有警員執行職務。(陳浩然攝)

示威者天橋擲垃圾桶 警:足以致命

根據資料,8月17日「光復紅土」遊行後,有示威者於旺角一帶聚集,警方駛散期間,有示威者從彌敦道及旺角道交界的天橋上擲下一個垃圾桶,警員向天橋開槍發射布袋彈。警方期後於記者會上指垃圾桶擊中警車,擲中人會有嚴重傷害,足以致命,必需制止危及在場人士的行為,開槍合理合法。

8月時,示威者從天橋擲下垃圾桶,警員開槍。(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