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記者會】15歲女浮屍油塘 警:CCTV拍得她赤腳步向海濱公園

撰文:魯嘉裕 黃廸雯 余睿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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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15歲少女於上月22日被發現浮屍於油塘海面,警方三星期後調查相信屍死者為一名就讀職訓局、早前失蹤的少女陳彥霖,警方相信其死因無可疑。惟事件引起公眾關注,懷疑其死因與參與反修例示威有關,有同學今日於學校舉行悼念,希望學校交出閉路電視錄像以查明事件。警方於今日記者會中表示,於學校閉路電視紀錄發現事主有可疑行為,包括將個人財物放在校園後,赤腳往海濱公園方向步行,另外警方與事主家人了解後,確認其死因及背景無可疑,又指死者沒有於反修例活動中被拘捕。

15歲少女陳彥霖,9月19日下午在港鐵美孚站與友人分開後失蹤。至9月22日上午,一名55歲姓劉男子在靠近魔鬼山的岸邊釣魚時,發現一具女性屍體,當時案件由東區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約三星期後,警方初步調查相信屍體發現案中事主為15歲的陳彥霖。今日有陳彥霖同學於學校進行悼念,一名同學稱其朋友早前參與遊行時曾見過彥霖,有學生希望學校能提供CCTV片段查明真相。

警:死者無可疑傷痕及性侵跡象

警察公共關係科署理總警司江永祥於警方記者會中指,近來社會氣氛對於這類自殺案件引起廣泛公眾關注,已進行相關解剖,根據CCTV及事主乘車記錄,警方得知當事人9月19日失蹤,由於死者曾有失蹤報告,其家人直至9月21日才作失蹤人口報告,9月22日發現事主屍體。江強調,屍體已進行解剖,屍體沒有表面、可疑傷痕,亦沒有性侵跡象,惟解剖未能即時確認死因,驗屍官表示死因有待確定,同時經警方與事主家人了解後,確認事主的死亡與其背景無可疑,惟當中內容涉及私隱不方便透露太多。

CCTV發現死者赤腳步向海濱公園

江表示,警方在學校閉路電視看到,事主有可疑行為,事主在9月19日晚上,將個人財物放在校園內,之後赤腳往海濱公園方向步行,警方認為情況沒有任何可疑,因此公布死者死因無可疑。記者追問15歲少女有否被捕,江指需要顧及死者家人感受,不能透露太多死者私隱資料,但明白大家關注,江確認少女在反修例的活動中,沒有被警方被拘捕。

江永祥又指近期網上有很多假消息、片段,包括常有人聲稱有示威者被警察殺害,然後棄屍大海,或以不同方法處理屍體,江稱指控失實及無根據,聲稱警察殺人棄屍的說法更無顧及死者家人及朋友感受,是對他們的二次傷害,極不負責任,對言論深表遺憾,又指言論無助處理社會困局,令市民對警隊誤會加深。

校方:已保留CCTV紀錄

職業訓練局(VTC)機構成員青年學院表示,校方對事件深感難過,並向其家人致以深切慰問。事件中同學為本學年新生,於開學前已告假兩週,她於9月16日回校上課,並於9月20日缺課,院校隨即跟進並與家長聯絡,提供支援。院校其後在9月底知悉不幸事件後,已即時安排學生發展處的學生輔導主任及社工通知相關教職員及其同學,並提供適切的支援及輔導。學生發展處亦會繼續為有需要的同學提供支援及輔導。

校方指非常關注事件,由於事件現正由執法部門處理,須經調查釐清事實,院校已保留CCTV紀錄,並會因應調查需要及法定要求提供資料。根據校方資料,事件中學生的物品曾於院校被拾獲,在徵得家人同意下,校方已將物品轉交執法部門。

19歲孕婦周一晚於屯門兆康站被捕。(資料圖片)

孕婦被捕警員曾入産房 警:有通知醫護人員

早前一名19歲孕婦於屯門示威衝突中被捕,有指孕婦進入産房後遭警員監視,江指該名孕婦被拘捕後警方很緊張,孕婦稱身體不適後,警方已儘快將她送院,根據記錄,孕婦當晚10時20分被捕,10時30分已將孕婦送院,惟孕婦同為被捕人士,警方亦關注其保安及安全問題,江承認警員期間曾進入產房內的獨立檢查間向她核實身分。江指警方進入不同病房或獨立調查間前,均有向醫院職員溝通,在院方認為適合情況下便會行動,強調警方會尊重不同人士在醫院內的私隱,當時警員在獲得資料後便離開檢查間,不影響醫護人員的檢查。警方當知道醫院人士關注有男警員在場,警方已盡快找女警員替代。江又承認警員在敏感度上有改善空間,但程序上未能仔細地解説在不同病房警方會如何處理。

江永祥又指警方於進入房間或檢查室前,有通知醫護人員,在他們許可情況下才會進入,江指相信如情況不許可,醫護人員亦不會讓警方進入。江又引述有報導專訪該名被捕人,指她未有被人見到隱私部位,及被「睇全相」。

記者會內容持續更新

【17:45】對於新港城中心有保安員涉阻差辦公被捕,李桂華指事發當晚(6日)警方接報指近50名有示威者破壞馬鞍山港鐵站,警方派出防暴警到場,當到達新港城中心門口時發現門窗被關上,於是要求保安開門,李桂華指有關範圍是24小時公共出入口,並非私人地方,但警員仍有向保安提出要求,通過該商場到港鐵站,李指當時保安不太合作,指商場內無任何東西,不準警員進入。其後於警方繼續遊說其間,警員發現有超過20名帶口罩示威者,於商場內以鐳射筆射向警員,由於出現非法集結及襲警情況,警員再要求進入被拒,警員於是以武力進入及進行拘捕。

李桂華表示理解保安做法,指因擔心如讓警方進入後會有後果,例如因沒有阻止警員而讓警員進入一些處所範圍,擔心之後會被人教訓(Give a lesson),但李指不能認同其做法,指他們應為社會而選擇做公道的事,亦不能因害怕某些東西而犯法。

【17:30】至於懷疑有孕婦進入産房後遭警員監視,江指該名孕婦被拘捕後警方很緊張,孕婦稱身體不適後,警方已儘快送院,根據記錄,當晚10時20分孕婦被捕,10時30分已將孕婦送院,惟孕婦同為被捕人士,警方亦關注其保安及安全問題,江承認警員期間曾進入產房內的獨立檢查間向她核實身分。江指警方進入不同病房或獨立調查間前,均有向醫院職員溝通,在院方認為適合情況下便會行動,強調警方會尊重不同人士在醫院內的私隱,當時警員在獲得資料後便離開檢查間,不影響醫護人員的檢查。警方當知道醫院人士關注有男警員在場,警方已盡快找女警員替代。江又承認警員在敏感度上有改善空間,但程序上未能仔細地解説在不同病房警方會如何處理。

江永祥又指警方於進入房間或檢查室前,有通知醫護人員,在他們許可情況下才會進入,江指相信如情況不許可,醫護人員亦不會讓警方進入。江又引述有報導專訪該名被捕人,指她未有被人見到隱私部位,及被「睇全相」。

【17:25】汪威遜指,警方面對示威活動上暴力行為與日俱增,對在場人士生命危險愈來愈高,為保公眾安全及提升緊急服務,警方與消防處於10月11日起作出協定,如警方發現需要消防處支援,會向他們要求提供滅火、先遣救援及緊急洗燒服務,消防處會派相應人手、車輛及裝備參與行動,警方會配合消防處救援及滅火工作,並為消防處人員提供保護。汪指為保障大家安全現時進行試行階段,希望效率可以提高,會不斷檢視相關安排。

【17:20】被問到中大女生案件為何會以投訴警察課調查作起點,又提出運動員呂麗瑤被性侵案件警方即時進行刑事調查,張寶月指投訴警察課人員有經過調查性暴力罪行訓練,應如何專業處理案件,她對投訴警察課的調查有信心。張寶月又指於處理性暴力罪行案件,按守則受害人可以要求社工陪同進行調查,於警方第一次接觸受害人指已會主動知會受害人,有註冊社工可提供支援及輔導服務,包括落口供及日後上法庭過程。

李桂華指投訴警察課受調查訓練絕對足夠,過去有警員於投訴警察課任職後會到各大重案組及O記工作。對於做法與早前呂麗瑤案件有不同,李桂華指是次案件因投訴涉及警員,因此以投訴警察課作起點。

【17:15】有一名聲稱自己是「香港光頭警長」於個人微博發表藐視法庭的言論,包括批評裁判官的意見,警方被問到會否澄清或調查,江指警方有指引讓同事清晰知道,在工餘時間使用社交媒體的注意事項,包括使用時會否影響警隊形象,又指正如在記者會上,警方對於法庭判決亦不會有不必要演繹或評語,警方仍在了解有關事件。

至於有關15歲少女陳彥霖的事件,江指近來社會氣氛對於這類自殺案件引起廣泛公眾關注,已進行相關解剖,根據CCTV及事主乘車記錄,警方得知當事人9月19日失蹤,由於死者曾有失蹤報告,其家人直至9月21日才作失蹤人口報告,9月22日發現事主屍體。江強調,屍體已進行解剖,屍體沒有表面、可疑傷痕,亦沒有性侵跡象,惟解剖未能即時確認死因,驗屍官表示死因有待確定,同時經警方與事主家人了解後,確認事主的死亡與其背景無可疑,惟當中內容涉及私隱不方便透露太多。江表示,警方在學校閉路電視看到,事主有可疑行為,事主在9月19日晚上,將個人財物放在校園內,之後赤腳往海濱公園方向步行,警方認為情況沒有任何可疑,因此公布死者死因無可疑。

【17:10】原定去年11月踏入退休年齡的現任警務處處長盧偉聰,獲延任12個月,任期至今年11月18日。被問到一哥會否再延長任期,江永祥指未聽聞有關任期會改變。被問到警方會否改變現行的應變管理,江指警隊有健全的接班規劃,即使目前警隊面對極大挑戰,警隊的未來有足夠規劃。被問到警員要求記者脫下口罩,李桂華指若記者正採訪,警方容許記者戴口罩,重申警方不會影響記者採訪,脫下口罩只是確認記者的身分。

江補充,若記者身穿有記者字樣的反光背心、戴上記者證件,並專業地進行採訪工作,警方不會干預記者工作,惟有時看到有人只是穿著類似的反光背心,警方懷疑對方的身分,因此需要要求對方脫下口罩。

【17:00】被問到有報導指警方從內地引入催淚彈,行動部高級警司汪威遜指,警方使用彈藥非「呢度買又用吓,嗰度買又用吓」,要視乎情況及要得到的效果,警方需要進行市場調查、彈藥效果及實際測試,汪威遜指警方因應香港近日情況,警方有向一間內地生產商引入彈藥,但非不斷購買新的彈藥,警方有責任定時檢視彈藥數量及功效,不會特別考慮向某國家購買,而是按既定機制,視乎生產商能否於時間、數量及彈藥功能上配合需要。汪威遜又指如購買新類別彈藥,需要長時間再測試,確保同事應用安全及對公眾負責。被問到是否向內地生產商購買,汪指涉及哪間廠商「好敏感」,指警方購置彈藥是世界性地了解不同生產商是否適合,不存在是否特別向內地引入。

【16:50】有關聲稱可實時顯示警員及警車身處位置等的手機應用程式「HKmap.live」下架事件,警方會如何跟進,江永祥指警方與官方平台聯絡過,因為程式有可能洩露警察位置,讓犯罪分子有機會伏擊警察,對警察人身安全構成危險及公共安全帶來影響,而如被人知道警察佈防,會讓犯罪分子有機可乘於無警地方進行違反行為,警方正與相關持分者溝通,處理如何解決其他平台仍可下載程式問題。

有關中大女生指控問題,江永祥指因事主有提出基本資料,包括時間、日期、地點等,警方可以作出跟進,而另外有其他更嚴重指控,包括有人聲稱被強姦、雞姦等,事件連基本資料亦未有提供予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指,因事主稱事件於警署發生,警方今日已保留相關資料,包括CCTV,李指大部分紀錄到會於電腦上,希望大家放心。李又指警方投訴警察課有能力處理刑事案件,而如案件至某一個複雜程度,會轉介重案組等跟進,但於開始時讓投訴警察課處理,可以讓監警會同事一同進行落口供,讓第三方在場令事主更有信心提供資料。

【16:40】被問到有關中大女生之前曾多次於公開場合講述事件,警方今次才主動介入是否失職,張寳月指警方之前已留意到指控,惟從無人確實表露身分作出投訴,直至昨日情況「有啲唔同」,該名學生除下口罩及表明身分,張寳月形容昨日是一個「好大突破」,亦非常欣賞同學勇於踏出第一步,對於警方尋找她及調查有很大幫助。張指,警方之前已多次呼籲有關人士聯絡警方,惟警方沒有收到任何正式投訴,而他們一直矇面,警方一直都不知道他們的身分,警方調查有困難,今早投訴警察課已立即聯絡事主,及聯絡大學希望透過大學接觸事主,但學生仍未回覆。

江續指,警方獲得昨日的重要線索及資料後,警方方可主動調查,例如知道對方身分,才可肯定事件的日期、時間、地點,警方才可深入跟進。江指,「雞姦」、「強姦」是極嚴重的指控,但警方連當事人都不能尋找,影響警方公平、公正調查,江指警方又措施保障受害人身分,若基本資料都未能 提供,警方未能跟進。江強調,不存在警方查或不查案件,對於所有嚴重指控都想還不同人士公道,包括受害人、投訴人或處理過相關案件的警員,「我哋都想還呢個公道,我哋都想知道事件真相」至於有關案件交由投訴警察課跟進,江指是現階段警方作出初步跟進做法,現時警方仍未有足夠資料判斷事情發生,只是單方面講述初步事件,但警方仍需要再了解事件,江懇請同學前來落口供。

【16:30】江永祥指,由10月8日至10日,警方共拘15人,年齡介乎15至62歲,罪名包括暴動、刑毀、傷人、阻差辦公、公眾地方打鬥、藏有物品可作非法用途及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而於《禁止蒙面規例》10月5日實施後,至10月9日引用規例拘捕90人,包括57男33女,涉干犯規例罪行。

【16:20】就中大學生指自己及被捕人士遭警方性侵犯及性暴力對待,家庭衝突及性暴力政策組總督察張寶月指警方明白受害人需要承受極大勇氣才可挺身而出,強調警方會以認真態度對待處理性暴力案件,警方有清晰措施及指引,無論受害人是否被拘捕,警方都會盡力保護受害人身份,防止受害人再次受傷害,警方會公平調查。警方有保護受害人及防止受害人再次受傷害的措施,包括安排與受害人相同性別警務人員,有合理私隱環境下錄口供,亦會向受害人介紹非政府機構危機轉介服務,且在受害人同意情況下作出轉介,警方亦容許受害人在一名合適的人陪同下進行調查,案件會交給相關隊伍調查,減少受害人重覆講述經過次數。

張寶月重申警方非常重視有關指控,希望能儘快調查,而警方目前仍未接收到有關投訴,警方留意到今早事主就事件有不同講法,包括指控內容及牽涉人士不同,投訴警察課已啓動程序主動介入,利用不同渠道接觸受害人,警方呼籲大學可陪同受害人需求警方協助,警方亦會安排有監警會人員情況下會面,警方呼籲有關人士儘快與警方聯絡。

【16:15】江永祥又指近期網上有很多假消息、片段,抹黑警隊打擊其公信力,包括指有內地執法人員混入警隊執法,特區政府已多次聲明絕無此事,但仍有人不停造謠;另外常有人聲稱有示威者被警察殺害,然後棄屍大海,或以不同方法處理屍體,江稱指控全是謊言。

另外於10月8日晚,港鐵上水站有人聲稱有警員喬裝警員大肆破破壞,江澄清警方一向會派員於港鐵站巡邏及處理不同事件,確保港鐵安全及治安,江永祥承認該名人士為便衣警員。江永祥指出指控失實及無根據,聲稱警察殺人棄屍的說法更無顧及死者家人及朋友感受,是對他們的二次傷害,極不負責任,對言論深表遺憾,又指言論無助處理社會困局,令市民對警隊誤會加深。

【16:10】警察公共關係科署理總警司江永祥指,警方於本月初接報有4間商戶收到勒索,於9月下旬收到電郵及傳真等,發件者聲稱是守護香港民主自由的聯盟,知道有關商戶與近月示威活動政見不同,批評商戶破壞香港民主自由,要求有關商戶透過比特幣付款,援助示威活動贖罪,如不給錢會受到懲罰,附件又放上於過去幾星期暴徒於市面破壞店舖的影片,江指案件非單一事件,情況令人擔憂,警方高度關注及調查案件。

另外江指於10月初有暴徒於全港各區馬路非法截查不同車輛,強行要求檢查司機及乘客物品及電話,令市民感到恐慌,警方因應事件加強巡邏,如發現有非法路障會果斷執法。警方於10月7日晚於屯門區近輕鐵新墟站截查一個非法路障,截查9男1女年紀介乎15至27歲,他們涉嫌非法集結、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用品、藏有攻擊性武器、防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被捕。

中大女學生吳傲雪於與校長對話會上,指控被拘留期間,曾遭警員性暴力對待。(中大校園電台facebook截圖)
早前部分被捕人士被帶到鄰近邊境的新屋嶺扣留中心,有人指控在內遭受警方虐打、阻見律師等。(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