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記者會】西灣河開槍 警指為阻搶槍搶犯 傷者被捕兩人在逃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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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今日(11日)發起「三罷」行動,今早7時許,有示威者於各區展開「黎明行動」,警方高度戒備。期間,西灣河一名交通警驅散示威者時開了三發槍實彈,一名21歲男子中槍,情況危殆。港島總區指揮官郭柏聰今日在警方例行記者會上表示,涉事警署警長在移除障礙物時,有5至6名蒙面靠近,其中一人手持鐵通,警署警長在拘捕一名白衣人時,再有黑衣人趨前圖搶槍及搶犯,予是開三槍制服,事件中共兩人,另有兩人在逃。對就外界批評,警方事後還猛力搖晃中槍男子,警方拒絕評論,僅稱如疑犯反抗,即使受傷,警方都會移動對方。

港島總區指揮官郭柏聰在記者會表示,港島交通部警員今早巡至筲箕灣道太和街時,發現有10至20名蒙面人士堵路,當他們發現警方時立即離開,當時一名警署警長移除障礙物時,有5至6名蒙面人返回現場,當中起碼一人手持鐵通,他認為生命受到威脅,於是拔槍及擎槍戒備,惟蒙面人士沒有嚇怕,其中一名白衣蒙面人更向前,於是嘗試拘捕他。

指黑衣蒙面人靠近 右手有所動作

郭續指,期間另一名穿黑衣蒙面人士出現,他右手有所動作,嘗試搶槍,警長予是開了一槍,「而呢一槍係擊中咗呢個男子嘅右腹。」一名紫色衫及一名黑色衫的男子欲上前搶犯,於是警長再開兩槍,沒有擊中人,事件中警員沒有辦法給任何警告,「因為過程係電光火石,太快嘅時間,佢用佢嘅能力去保護自己同保護支槍」。警方在案件中拘捕兩人,其中一人涉嫌「搶劫警槍」,中槍男於醫院留醫,完成手術,沒有生命威脅,稍後再拘捕6名圍觀市民。

拒評警員搖晃傷者

對於網上有片段顯示,男子中槍後,警員不斷拉起他搖晃,郭柏聰拒絕評論,僅指警方看到的片段中見不到情節,着傳媒可稍後提供相關片段。被問到中槍男子手無寸鐵,當時的情況是否可以向天鳴槍?郭表示,片段令人感覺蒙面白衣人只是背後團夥的其中一人,行人路上仍有一批人蠢蠢欲動,白衣人行先,但背後有人手持類似鐵通的物體,故根據客觀觀察及警員主觀感覺是完全脗合,雖然兩人上前速度不快,但亦步亦趨,看不到想退下的舉動,看不到被捕兩人、在逃兩人是友善。

稱為防反抗 會移動傷者

行動部高級警司汪威遜補充,警員使用武力時,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因此他會選擇使用何種武力,而在是次的事件,警員面對很多生命受到威脅的情況,因事件中警員要對抗的是一群人,而不是一個人,更不知這群示威者的口袋中裝有甚麼武器。

汪威遜續稱,當該名人士是疑犯時,就算他受傷,警員仍然需要控制他,因不知傷者何時會反抗,又稱縱使救護員前來時,亦會移動傷者。

記者會文字更新:

【17﹕26】新華社記者問及有警員被起底,警隊有沒有好的措施,能保護涉事警及其家屬,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媒體聯絡及傳訊)江永祥稱,是次警員被起底的事件不是單一事件,過去一直有警員及家屬被起底,資料版放上網及收到恐嚇,江永祥稱,網上的言論是受到法律所規管,一樣可構成刑事恐嚇罪,而早前警隊透過律政署申請禁制令,目的是執行禁制令,阻止警員被恐嚇、搔擾甚至威脅家人安危,照顧同事在無後顧之憂的情況下去執行職務,「我哋係唔會畀呢一啲網上起底,又或者恐嚇言論嚇到我哋。」至於馬鞍山有大叔被燒傷,江永祥稱,事件由新界南總區重案組跟進,目前暫未有人被捕。

【17﹕20】記者追問電單車事件,謝振中指是分開警員及示威者,但片段中明顯見到電單車是撞向人,亦有人跌倒受傷,記者訪問中有人報稱被撞後頭暈。記者問警方如何理解「分開雙方」,用此方法製造距離是否合理,而該警員被停職,警方是否認為其做法有問題。另外記者追問法例是否容許警員駕車撞人群致受傷,是否需要負上刑責。謝振中表示,當刻警員面對的襲擊及他向謝振中解釋駕駛電單車的目的,警方認為事件是嚴重,會非常關注及調查事件。該名前線警員停止前線警務工作,而不是停職,即時休假,與停職不同。新界南總區會認真調查事件,包括他所講以電單車製造距離的行為是否恰當、其他證人口供、從其他片段或證據顯示他提及的襲擊會否影響當時他駕車的情況,需要嚴謹的調查才可以確定情況是否他有任何違規。案件交由新界南總區調查,警方會公平、公正處理,如果有任何違規情況,會嚴肅處理。過程中有人跌在地上,希望相關人士提供證據。警方非常重視整個事件,因為是今早發生,需要時間處理。

至於開槍事件中,中槍男子手無寸鐵,當時的情況是否可以向天鳴槍,抑或警員無可奈何要以致命級別對付一個手無寸鐵的示威者。其武力使用是否合乎警方一直指的「相秤性」「必要性」。郭表示,片段令人感覺蒙面白衣人只是背後團伙中的其中一人,行人路上仍有一批人蠢蠢欲動,白衣人行先,但背後有人手持類似鐵通的物體,故根據客觀觀察及警員主觀感覺是完全脗合。至於是否有惡意,他認為毋須解釋,雖然兩人速度不快,但亦步亦趨,看不到想退下的舉動,兩人一早向前行,更以手嘗試接觸警員的佩槍,故看不到被捕兩人、在逃兩人是友善,絕對不是友善的群組,警員使用武力保護自己及周邊所有人,完全不認同記者所講的手無寸鐵、不合理或不合法。

網上流傳片段指有市民向防暴警質疑開三槍實彈,有警員反駁「少得濟」。近日時有警員不當言論,警方會如何跟進。江永祥表示,六月初至今,整個運動已五個月,特別是過去兩、三個月,近數周,暴亂、對峙情況愈來愈多,過程中警員、示威者、暴徒會有對罵、粗口橫飛的情況出現。對於警員在行動中有不恰當的說話,他認為是不好,只會令當時處理的情況更加差。周末警方有發出新聞稿,會向相關警員了解,並在過程中作檢討及訓斥相關警員,而正如他所言,警員與示威者、暴徒互相指罵及不適合的說話,對雙方沒有好處理,只會令事件更混亂,火上加油。警方重申,在行動中警員是執法,見到有人犯法就作出拘捕,最好減低不必要的說話、行動,說話有機會令情形更複雜、火上加油,「這些人對整個警方執行職務有好處嗎?我諗肯定冇好處。」

【17﹕18】對於網上有片段顯示,男子中槍後,警員不斷拉起他搖晃,郭柏聰拒絕評論,僅指傳媒可稍後提供相關片段,強調當時有一名示威者被制服後試圖逃走,同時警方在現場拘捕6名圍觀市民,另緝捕兩名在逃人士。郭又指出,要求額外支援是一種選擇,但當時警時認為兩、三人就可移除路障,但卻有黑衣人回頭襲擊。

就警方進入中大及港大執法,江永祥表示,今早7時許,有人在沙田生物科技路及中大附近聚集,其間有人在橋上投雜物,影響吐露港交通,警方到場駐守時,有示威者回頭攻擊警方,如掟磚、投汽油彈,及竹枝攻擊等,亦有人縱火投硬物,強調任何一間大學都不是罪犯避風塘,警方到中大只是執行任務。

而早上8時50分,薄扶林道有示威者,並在港大百周年教學大樓外天橋掟磚及汽油彈,警方驅散時,有人退到港大校內,警方才進入港大處理。 

有報道指,謝振中曾向傳媒機構放風,稱控訴被輪姦少女「有啲mental」,謝回應指,警方一向以來盡量配合傳媒,提供更多資料作出報道,難以理解為何會將一貫做法當作新聞,謝澄清,從無向傳媒透露相關資料,基於保護個人私隱,不能披露病歷,否認有放風予傳媒。

【17﹕17】

有記者問及西灣河開槍事件,該示威者沒有手持任何武器,當時情況是否真的使用最低武力,該警員是否真的生命感到威脅,港島總區指揮官郭柏聰稱,他認同開槍警員的想法,認為當下的情況會威脅他的生命,因當時他認為自己無法對抗一班人,甚至其中一人是手持武器,基於以上原因,他要使用武力去保障自身安全。行動部高級警司汪威遜則指,警員要使用武力時,他要為自己的行為負上責任,因此他會選擇使用何種武力,而在是次的事件,警員面對很多生命受到威脅的情況,因事件中警員要對抗的是一群人,而不是一個人,更不知這群示威者的口袋中裝有什麼武器。

問及為何傷者已中槍,惟警員仍移動他,汪威遜稱,當該名人士是疑犯時,就算他受傷,警員仍然需要控制他,因不知傷者何者會反抗。他又稱,縱使救護員前來時,亦會移動傷者。

有警員駕駛電單車撞向示威者,現時他已停職,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稱,事件仍在調查中,警隊會確保事件會有一個全面的調查。

【16﹕47】記者問國際特赦組織要求撤查今日警方開槍及電單車撞人事件,國際特赦組織稱警員失去控制,不是警員的操守,記者問警方對於5個月以來的行動警員開始失控有何意見。江永祥表示,警方會徹查兩宗事件,開槍事件已由港島總區刑事部跟進,而電單車事件已由新畀南總區跟進,警方重視兩宗案件。至於警員的行動被指失控,現階段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此指控,兩宗事件會深入調查。他表示,經過五個月的社會動盪,整個香港社會面對極大壓力,不止是警員,亦包括市民、示威者、暴徒,暴徒的暴力程度有過去五個月內明顯上升。警方對使用武力有嚴格指引,如果暴徒不訴諸暴力,警員沒有需要使用任何武力。他形容警方的武力指引是被動,因如果不是示威者使用暴力,警方沒有原因、沒有需要使用任何程度的武力,他不認同警員在使用武力上失控,但警方面對極大壓力,警員在行動中亦有困難。

記者問及監警會海外專家指獨立調查更有公信。謝振中表示,警方留意到監警會國際專家小組的海外專家的意見,但不會作出評論。警方有完善機制處理公眾投訴,機制由監警會監測,監警會有能力監控、調查投訴警察報案中心的工作。警方會與監警會合作及緊密聯繫,警方有多方面提供資料,包括警方資料、安排相關小組與行動指揮官會面,亦有邀請前線人員進行問卷調查、深度訪談及焦點小組的訪問。他又指,現階段監警會會摘寫中期報告,此刻評論中期報告的成效是言之尚早,亦對他們不公平。

【16﹕55】有記者問及西灣河開槍的交通警員裝備,是否足以處理當時的情況,港島總區指揮官郭柏聰稱,每個單位的警員裝備不一樣,「如果每一個單位嘅裝備都要求同一種,呢個係不設實際」,交通同事裝備最基本執行交通工作,同事已是用了最大的能力及裝備去處理事件,「至於係咪話我哋同事嘅反應,而激怒咗或者令其他蒙面人,情緒激動,我諗睇返條片會有答案。」郭柏聰又指,「如果每一種裝備都上曬我哋同事身上,我諗唔淨止係似棵聖誕樹,我諗係似林村許願樹。」行動部高級警司汪威遜補充指,警察的職責就是處理事件,「冇一個社會想見到我哋警察見到事走咗去。」汪威遜指,涉事警員在場見到有人犯法,盡了最大能力去處理。

TVB問及今早有同事被警方直射催淚彈,警方會否道歉時,汪威遜稱,警方於示威現場使用武力時,一定會事前作出警告,當警方已作警告,即代表在場人士一早要離開暴力現場,「當然有專業嘅記者做緊佢嘅工作,我哋亦都好深明白到面對工作時一定有危險,但大家要明白到,呢個係涵蓋性武器,姐係唔係打個別一個人。」當記者再質疑當時附近沒有人,警方直射記者時,汪威遜反問,「會唔會係後邊仲有暴徒係到呢?」

【16﹕27】記者追問今早開槍事件,為何警方開槍後仍然移動受傷被捕人的身體,質問生命及制服之間是否選擇制服。郭柏聰指見不到此情節,他指有片段顯示被捕者的事前事後情況。他播放一段影片,片中有黑衣人掙扎逃走,他聲稱為事後片段,並指就事件沒有其他回應。

記者又問荃灣警署強姦案件,警方會否接獲其他涉及反修例示威的性侵報案,而荃灣警署的案件為何交由新界南總區調查,會否是自己人查自己人。江永祥指,不會主動公布隱私案件,暫未接獲其他涉及行動的性侵案,雖然網上有具名、匿名指控,但未有相關舉報。至於是否自己人查自己人,新界南總區重案組有不同寫字樓,不同單位指揮官,不存在自己人查自己人。

記者指監警會被質疑處理有問題,專家小組又指721未有足夠證據,警方有無拒絕向監警會提供資料。謝表示,國際專家小組發出的個別聲明,警方不作評論。根據監警會條例賦予其調查的職林,現階段警方會配合其調查,提供一切可提供的資坪,至於有無就當日事件沒向監警會提供資料,他指監警會有專案組做一個中期報告,就此事件警方有多方面提供資料,包括警方資料、安排相關小組與行動指揮官會面,亦有邀請前線人員進行問卷調查、深度訪談及焦點小組的訪問,就記者所講的警方資料,警方分為三階段提供資料予相關專案組,並根據他們的要求進行覆核及調查,三個階段在不同時間提供,而7月21日案件警方在第二階段已將相關資料提交予專案組,他希望大家明白整個反修例引伸的暴亂情況仍然持續,對於監警會要求的文件,會根據警方行動盡量配合提交。調查時,監警會取得首批資料後,自然會再索取第二批資料,警方會再提交資料。他強調警方沒有不交文件,希望大家諒解警方在持續混亂情況下,同時又要配合全面調查,必定需要時間。現階段監警會會摘寫中期報告,此刻評論中期報告的成效是言之尚早,亦對他們不公平。

西灣河一名少年腹部中槍,滿身鮮血,送院搶救,目前情況危殆。(莊恭南攝)

【16﹕20】就鐵騎警涉嫌衝撞示威者,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表示,今早8時許,葵芳新都會廣場外,有警員被示威者用化學品噴面,感到痛楚,及短暫失去視力,一名鐵騎警試圖分隔雙方,惟期間被人用鐵錘及拳頭襲擊,鐵騎警受傷,車輛亦受損,對於鐵騎在人群中穿插,警方認為非常嚴重,涉事警員已被即時停止前線工作及休假,新界南總區調查,如發現違紀必嚴處。

謝又指,今早馬鞍山有人掟汽油彈,在校巴前着火,亦有一名男子因見有人在馬鞍山站破壞設施,雙方追逐,男子被毆打,及被淋易燃物體後點火,男子被送院治理,情況危殆,由新界南總區重案組跟進,謝又批評網上道有人冷血指男子是自然着火,是賊喊捉賊。

謝又指,早上葵芳站一列車內被人掟汽油彈,危害乘客安全,粉嶺站至太和站列車亦被人掟硬物,插穿車頭擋風玻璃,共有25個站關閉。警方今早在東涌站外處理縱火案,警方到場後有人掟磚及硬物,警方一度拔槍阻止不果,亦被周遭人士指罵,警方最終只能撤退。

警方指出,今日有120個地方被破壞及堵路,過去周六晚,旺角有人以野貓式破壞,周日下午沙田一間酒樓被人推跌枱凳及打爆破璃,有食客被嚇喊。同日,又一城商場內有人塗鴉時,有便衣警員被襲擊,更有人搶犯。

過去一周,警方共拘捕266人(212男54女),年齡乎介11至74歲,涉嫌非法集警、藏有攻擊性武器、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刑事毀壞、襲警、傷人、未能出示身份證、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及意圖謀殺等。

法庭案件方面,一名58歲男子及29歲女子涉襲擊一名33歲男子,被控意圖傷人,已於觀塘法院提堂;一名17歲男子在金鐘添美道藏有伸縮警棍及鐳射筆,已於東區法院提堂。

彈藥使用方面,11月5日,共發射7發催淚彈、5發橡膠子彈、2發布袋彈及1發海綿彈;周五(8日)共發射136發催淚彈、27發橡膠子彈、3發布袋彈及8發海綿彈。過去一周有18名警員受傷,其中一名仍留院。

就一名16歲女子控告遭4名警員輪姦,謝振中表示,警方已根據少女口供翻查當日及早幾日閉路電視,不見少女曾進入警署,而少女描述的案發地點與實際有所出入。

網上流傳昨晚又一城有示威者被警方打死,謝振中表示,警方時日拘捕12人,包括11男1女,一名男子頭部受傷流血,一名男子感到不適,兩人清醒送往明愛醫院,現時留醫,警方嚴正聲明並無此事,對有人無風起浪,深表遺憾。

【16﹕19】港島總區指揮官郭柏聰稱,今早全港有一連串堵塞,導致有人嚴重傷害,因有人號召三罷行動,今旱7時20分,港島東區發生一宗警察開槍事件。事發時,港島交通部同事在東區走廊進行巡邏工作,他們於東區走廊各東行,巡至筲箕灣道太和街時,發現有10至20名蒙面人士在上址堵路,將雜物推至馬路,嘗試阻礙車輛通過,當他們發現警方時,立即離開,當時一名警署警長移除障礙物,有5至6名蒙面人士返回現場,當中起碼一人手持鐵通,他認為生命受到威脅,於是拔槍及擎槍戒備,惟蒙面人士沒有嚇怕,其中一名白衣蒙面人向前,於是嘗試拘捕他,警長被阻礙,另一名穿黑衣蒙面人士出現,他右手有所動作,嘗試搶槍,同事當時遭遇兩方面威脅,萬一被搶槍,不斷自己安全受危害,其他市民安全亦都受危害,於是警長開了一槍,「而呢一槍係擊中咗呢個男子嘅右腹。」一名紫色衫及一名黑色衫的男子,欲上前搶犯,於是警長再開兩槍,沒有擊中人。案件中拘捕兩名人士,其中一名人士涉嫌「搶劫警槍」,中槍男於醫院留醫,完成手術,沒有生命威脅。郭柏聰稱,事件中同事沒有辦法給任何警告,「因為過程係電光火石,太快嘅時間,佢用佢嘅能力去保護自己同保護支槍。」事件中,仍有兩名在逃人士,包括第一名白衣人。

10至20分鐘後,一班蒙面人再出現,同事灰現場再拘捕6名人士,涉非法集結,案件由港島總區第一隊跟進,會與相關人士、證人錄口供,及翻查閉路電視。

郭柏聰表示,開槍的警員及家屬已被起底,網上出現針對該警員家屬的威脅,郭呼籲市民冷靜,不要再宣揚仇恨。

網民今日(11日)發起「三罷」行動,今早7時許,有示威者於各區展開「黎明行動」警方高度戒備,與多區設路障的示威者爆發衝突。今早7時許,西灣河一名交通警驅散示威者時開了3槍實彈,一名21歲男子中槍,情況危殆。而在沙田及東涌的衝突中,亦有警員曾拔出配槍及擎槍。

衝突中有人疑因政見不合而有衝突,馬鞍山一名男子在衝突中被人以易燃液體淋身再點火,他頓成火人,被送往醫院搶救,他情況危殆。根據醫管局資料,截止下午2時許,各區衝突中共有49人,一男子危殆,四男女傷勢嚴重。

港島總區指揮官郭柏聰、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媒體聯絡及傳訊)江永祥及行動部高級警司汪威遜今日下午見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