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記者會】腰斬元旦遊行 銅鑼灣拘287人 警否認濫捕

撰文:孔繁栩 朱雅霜 魯嘉裕 陳浩然 邵沛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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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大遊行(1日)發生警民衝突,警方於今日例行記者會中表示,昨日有示威者於灣仔一再破壞滙豐銀行及堵路等,主辦單位明顯無法確保現場安全,同意警方要求終止遊行。警方否認銅鑼灣行動是濫捕,稱遊行宣布終止兩小時後,警方截查464名不肯離開人士,調查後現場釋放177人,拘捕287人,涉嫌非法集結,亦無專業記者被捕;警方否認百米防線是阻疑傳媒採訪,稱為防截查期間被衝擊及槍犯,並已於現場設三採訪區。

港島總區高級警司吳樂俊(孔繁栩攝)

數日再拘420人 12歲小學生被捕 元旦銅鑼灣截462人拉287人

過去數日警方共拘420人,包括307男113女,年齡介乎12至81歲,12歲被捕人為小學生。港島總區高級警司吳樂俊表示,警方元旦在銅鑼灣截查464人,初步調查後,現場釋放177人,287人涉嫌非法集結被捕。他指,昨晚約7時,在宜和街及波斯富街有大批人士聚集堵路,所以警方設立防線,並多次舉藍旗及黑旗呼籲他們離開,但他們無聽從指示離開,昨晚約8時即宣布終止遊行後逾兩小時,警方才截停未肯離開人士。警方重申無人享有特權,無論是記者或自稱志願救護員,不論其職業,只要多次警告後不肯離開,均會被調查及截查,調查後只要不涉及案件便可離開,例如昨日無拘捕專業記者。

警:百米封鎖線為防衝擊或搶犯

至於警方於銅鑼灣進行拘捕行動時,設立百米封鎖線令記者無法進入及拍攝,被質疑阻礙採訪,吳樂俊指警方截停464人時範圍很大,有人祟光百貨外、軒尼詩道等,警方不清楚他們會否對警察、市民及記者構成危險,警方需要確保有足夠工作空間作調查、搜身等,亦有擔憂期間有其他人衝擊警方防線或搶犯,「你話係好遠好過份,我只可以話因應不同情況要考慮同事、市民及記者安全,亦要確保有足夠空間畀我哋工作」。

警:尊重採訪設三採訪區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補充指,警方尊重傳媒採訪自由及權利,因此傳媒聯絡隊於現場有與前線指揮官溝通,亦安排三個位置讓記者拍攝,包括軒尼詩道及利園山道交界、東角道及怡和街交界、以及波斯富街及軒尼詩道交界,很多傳媒都清楚拍到現場情況。警方會盡可能於採訪及行動間取得平衡,又希望傳媒諒解及互相尊重。警隊政策為在不影響警方行動運作下會協助前線工作者,但警方需視乎環境衡量所需要的行動空間、人手及確保秩序,並於每次行動後進行檢討。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孔繁栩攝)

警:滙豐銀行再遭毀壞才終止遊行

吳樂俊表示,昨午約4時,軒尼詩道的咖啡店及滙豐銀行被一小撮「暴徒」破壞,玻璃及櫃員機遭打爆,警方執法時遭一班圍觀人士襲擊,掟雨傘、水樽、磚、漆彈等硬物。警方完成拘捕並撤退期間,「暴徒」再破壞滙豐銀行,又在灣仔設路障,警方評估後,認為遊行無法在安全情況下繼續進行。

警:很明顯主辦單位無能力確保安全

吳樂俊稱,很明顯主辦單位當時無能力確保現場情況安全,亦無法叫停「暴徒」,基於公共安全及公眾秩序風險,認為和平市民的安全被暴徒威脅,警方迫不得已與主辦單位商討終止遊行,他澄清雙方一直保持緊密溝通,主辦單位亦同意在此情下須終止遊行。

1月2日警方記者會全文:

【17:15】被問到11歲及81歲人士被捕情況,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對有年青人被捕感到十分擔憂,參與違法行為的大學生、中學生及小學生均有上升趨勢,他不評論個別調查中的案件,他呼籲社會正視年青人參與違法行為的歪風,希望無論父母、教師、社工都應認清、教導清楚小朋友,不要令他們以為暴力是解決問題的方法、違法是無後果,令他們枉送前途。

【17:10】警方於昨日掃蕩行動中一度驅趕記者,並分隔記者至百米以外,阻礙傳媒進行採訪。有記者提問警方是否能確保往後不再發生有警員阻礙傳媒進行採訪。郭嘉銓指在警隊政策為在不影響警方行動運作下會協助前線工作者,但警方需視乎環境衡量所需要的行動空間、人手及確保秩序,並於每次行動後進行檢討。江永祥回應記者就許智峯兩度被警方扯下眼罩並以胡椒噴霧直接攻擊,是否符合警方武力指引的提問時指,該及人士(許智峯)多次拒絕聽從警員指示,稱「我地唔係唔俾佢在現場,只是叫佢離開。」不明白為何他不聽從回到行人路上的簡單指示。並指有公職在身的人士應明白當時現場的公安情況急需回復,不明白他為何仍多次拒絕聽從警方指示。至於扯下眼罩並以胡椒噴霧直接攻擊,是否符合警方武力指引。江指警方使用武力時希望有效達至相關效果,扯下眼罩的行為相近於扯開抵擋警方攻擊的雨傘。

記者問及有片段顯示警員昨日於行動中以警棍攻擊被捕人士頭部,是符合警例指引及警員會否受到刑責時。汪威遜指,如將畫面放慢、定格被捕人士被警棍打中頭部,他「明白」及「睇到」有關畫面。汪解釋當時警方以少數人員以警棍及胡椒噴劑驅趕人群回到路邊,而武力指引上列明,警棍應盡量攻擊大肌肉如手、腳。但由於攻擊對象會移動,目標原先為手部的攻擊可能打到頭部,汪稱「我相信未必一個完全可以避免既情況」。而警員使用武力時仍需負責任,警方使用任何武力皆時所需且最低的武力,在法律上亦賦予警方在多次警告、對方不配合且無其他辦法下使用武力的權力。

【17:05】被問到昨日於灣仔一銀行外有便衣警員手持防暴槍執勤,是否警方新安排,行動部高級警司汪威遜指當時有近10名黑衣蒙面暴徒於上址破壞,警方隨即進行拘捕,2男1女介乎17歲至31歲,涉嫌刑毀及藏有攻擊性武器被捕,其間有3名男子當時衝擊警方防線,圖阻止警務執行職員,3男同樣被捕。汪威遜指現場環境混亂,亦不知為何有市民在場叫囂鼓譟,而警員當時目標是需要拘人及控制現場,當時同事帶有需要用的防暴裝備作戒備,有需要昤會使用。

市民要求便衣警執法行出示委任證,警方有否作出檢視,汪威遜指「唔明點解宜家警察拉人,大家第一件事要攞委任證」,汪指相信很多時大家會清楚見到誰人犯法及破壞法治,不論市民及警察,捉人時第一件事是協助控制壞人,汪指被制服人士會糾纏及反抗,加上身旁有人可能會搶犯及傷害警員,「唔通我話你等等唔好郁先,我拎個委任證出嚟,無可能」。汪威遜指警方於展示委任證有清楚機制,於可以的情況下會盡快展示,但於警方「做緊嘢」,如聚精會神控制槍械,有機會要使用作對抗攻擊時警方毫不猶豫,又指警方會將自己及犯人安全放首位。汪威遜又指希望記者及市民,遇到類似情況時「第一時間唔係嗌委任證,應該幫手控制呢啲人,或者聽從警方指示,離遠啲唔好埋嚟傷害我哋或者其他人」。

另外對於旺角有便衣警員被襲,江永祥指事發昨晚11時許於山東街及通菜街交界,警方如過去數星期安排便衣警員於高危地點,作預防罪案目的,江指當時一名屬旺角警區便衣警員於現場附近,懷疑有人識別到其警員身份,於是對他襲擊,軍裝警員到場支援及作拘捕。江永祥指有關便衣警安排於高危地點巡邏及駐守,有助預防大規模破壞及襲擊,亦是希望令社區回復本來面貌的方法,但相信有兩類人不希望見到此情況發生,包括罪犯及包庇罪犯的人。

被問到昨晚銅鑼灣有身穿黃背心的民權觀察員被警方帶走,警方是否都會先作拘捕,郭嘉銓指警方行動中針對不是個別職業及角色,而是有關人士的行為,本來主要是記者穿的黃背心,現時有不少自稱急救員、觀察員、社工等都會身穿類似背心,警方於截查時會問清楚有關人士為何於現場,及確保現場安穩才可了解及識別其身份。吳樂俊指,昨日行動中警方沒有拘捕專業記者,如警方知道記者、合資格急救員有合理原因於現場,警方會即時釋放他們。

【17:00】被問到昨日的大規模拘捕行動是否警方新策略,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表示,拘捕人數是基於有多少人犯罪。行動部高級警司汪威遜及港島總區高級警司吳樂俊表示,昨日在銅鑼灣無拘捕400人,警方截停400人,調查後放走177 ,最後拘捕387人,警方視情況作不同的策略應對。
被問到昨日示威者被要甫離開45分鐘內離開會否令他們在街頭發洩怒火,吳樂俊不認為因為給予的時間短會令情況更差,首先考慮的是公眾安全及公共秩序風險,當時的情況持續,和平參與者面對更高的風險,因為暴徒正破壞商舖及擲物。

被問到一名旺角便衣警遇襲事件,江永祥表示,昨晚約11時,一名便衣警員在旺角被「暴徒」襲擊,便衣警頭部及手臂受傷。江永祥指,警方在高危地點出動便衣警員以制止暴力罪案,但警方執行期職務期間,有示威者或「暴徒」會襲擊警員,正如此案,便衣警員以小組行動,以保障安全,亦會保持低調,但有時無法避免被途人或罪犯認出身份,警方正盡力保護警員安全。

【16:40】被問到警方於銅鑼灣進行拘捕行動時,警方設立百米封鎖線令記者無法進入及拍攝,做法是否恰當,吳樂俊指警方截停464人時範圍很大,有人祟光百貨外、軒尼詩道等,基本上截停範圍已很大,警方不清楚有關人士會否對警察、市民及記者構成危險,警方需要確保有足夠工作空間作調查、搜身等,警方亦有擔憂警方需要較長時間進行截查,其間會否有其他人衝擊警方防線或搶犯,「你話係好遠好過份,我只可以話因應不同情況要考慮同事、市民及記者安全,亦要確保有足夠空間畀我哋工作」。

郭嘉銓補充指尊重傳媒採訪自由及權利,因此傳媒聯絡隊於現場有與前線指揮官溝通,亦安排三個位置讓記者拍攝,包括軒尼詩道及利園山道交界、東角道及怡和街交界、以及波斯富街及軒尼詩道交界,郭指如大家有看現場轉播,很多傳媒朋友都清楚拍到現場情況,警方會盡可能於採訪及行動間取得平衡,又希望傳媒諒解及互相尊重。

另外警方終止民陣遊行後只給予45分鐘時間作疏散,吳樂俊指警方於下午6時半於軍器廠街正式開始行動,當時警方相信有暴徒於盧押道及軒尼詩道,距離警方腰斬遊行已有一小時,警方亦知道及擔憂有和平參與者於軒尼詩道一帶,因此於推進其間不斷警告和平人士離開,掃蕩期間亦見不到有和平理性人士留於現場;至警方正式用武力驅散是於個半小時後,而首個拘捕行動是於軒尼詩道是晚上7時10分,與腰斬遊行已相隔1小時40分鐘。

【16:30】行動部高級警司汪威遜及港島總區高級警司吳樂俊強調,警方絕對希望集會和平理性進行,整個遊行一直與民陣保持緊密聯繫,但可惜起步不走兩小時發生多宗暴力案件。下午約4時在軒尼詩道的咖啡店及銀行被一小撮「暴徒」破壞,他們打爆玻璃及櫃員機,警方執法時,有一班人圍觀人士襲擊警員,掟硬物包括雨傘、水樽、磚、漆彈。其後「暴徒」企圖騎劫本身和平的遊行,警方完成拘捕並撤退期間,他們破壞同一間銀行,又在灣仔設路障,令遊行無法和平行,警方評估後,認為遊行無法在安全情況下繼續進行。

吳樂俊稱,過去半年和平遊行被騎劫後,均發生暴力事件,「暴徒」會趁機利用和平市民作掩護,趁市民未散去前破壞交通燈,、拆欄杆、用雜物築路障、縱火,擲汽油彈。吳樂俊指,昨日主辦單位努力與警方合作,但很明顯主辦單位當時無能力確保現場情況的安全,亦無法叫停「暴徒」,警方基於公共安全及公眾秩序風險,認為和平市民的安全被暴徒威脅,迫不得已與主辦單位商討終止遊行,他澄清雙方一直保持緊密溝通,主辦單位亦同意在此情下須終止遊行,警方亦同意在下午6時15分前不會有任何警方行動。警方於下午6時半才開始在軍器廠街現始推進,由西向東推進期間不斷呼籲及警告在場人士離開,亦讓和平市民離開現場,在晚上約7時使用催淚彈,驅散掟汽油彈人士,位置在灣仔天樂里及灣仔道交界,偏離遊行路線的地方,在疏散過程中無阻止和平市民離開現場。

吳樂俊又指,晚上7時在銅鑼灣宜和街及波斯富街有大批人士聚集堵路,所以警方設防線,多次舉藍旗及黑旗呼籲他們離開,但他們無聽從指示離開,在晚上8時,才截停未肯離開的人士,警方重申無人有特權,無論是記者或自稱志願救護員,不論其職業,只要警方多次警告後不肯離開,警方均會調查及截查,調查後只要他們不涉及案件,他們可以離開,例如當行採訪的專業記者,而昨日無拘捕任何專業記者。昨日在銅鑼灣,警方初步調查後,在現場放177人,終拘287人,他們涉非法集結。

【1615】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表示,於除夕及元旦有暴徒破壞香港,劇本無新意,堵路、破壞、放火及傷人等全做齊。郭指於除夕晚上,有人發起全港多區示威,晚上8時起大批蒙面暴徒四出破壞,燈飾被拆下作堵路,櫃員機被縱火燒毀,天水圍一名男子因與暴徒爭執被圍毆。至元旦日凌晨,有入暴徒衝入屯門輕鐵列車破壞車窗及縱火,車上有乘客要即時逃生。郭又指有警車被掟汽油彈,警署旁停車場有人縱火燒車,目無法紀。至元旦遊行,郭指本來應和平有序的遊行集會再次被暴徒騎劫,中資機構及公司再成暴徒目標,灣仔中國人壽大廈被打爛玻璃門,咖啡店遭破壞,另外匯豐銀行及多間機構被大規模攻擊,燒獅子銅像,擊毀櫃員機及燒舖。郭指暴徒無想過不論店舖資金來自何處,老闆及員工是甚麼立場,但打工的都是香港市民,郭又指「唔鐘意可以選擇唔幫襯,但唔可以剝奪他人消費自由及選擇」。

郭嘉銓又指有暴徒噴污高等法院,不滿法庭裁決就將法官名字寫在外牆,嚴重損害法院權威及打擊市民對司法制度的信心。郭又稱有暴徒誣衊警察,重申破壞中國人壽大廈、匯豐銀行及法院、掘磚、放火堵路都是暴徒惡行,指他們不要再開脫罪名。

於12月1日旺角男子清路障被襲頭部男子,警方除夕拘捕3名涉案男子,另外昨日中午於灣仔及東區以藏有攻擊性武器拘捕5名男子,又以情報主導方式,以涉協助暴動及違反電訊條例拘5人。郭指過去數日警方共拘420人,包括307男113女,年齡介乎12至81歲,涉嫌襲擊致做成身體傷害、藏有攻擊性武器、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公眾地方擾亂秩序、非法集結、阻差辦公、拒捕及刑毀,當中最細12歲被捕人為小學生,於12月31日晚上彌敦道及太子道涉非法集結被捕,郭指對情況感擔心,是誰誘使他們參加非法活動及父母是否知情,指「汽油彈入面無咩所謂溫柔,只有刑事責任」。郭指警方於12月31使用催淚彈23發、橡膠子彈15發、布袋彈1發;1月1日警方使用催淚彈7發、橡膠子彈9發、布袋彈1發,過去數日共有4名警員受傷,包括於元旦日晚上,一名警員於旺角被示威者用拳頭及硬物襲擊頭部,面部及手腳受傷;另一名警員於12月31日晚於彌敦道及亞皆老街被示威者襲擊,左手掌骨折及移位需進行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