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遊行】被捕人羈留停車場逾40小時 警三餐派火腿

撰文:黃廸雯 余睿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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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1日)元旦遊行,警方拘捕287人,部分被捕人士被帶至北角警署。被扣留超過42小時的陳先生於晚上7時許獲保釋離開,他憶述被扣押逾40小時的情況,所有被捕人被安排坐在一個有蓋停車場內,眾人難以入睡;每次只能讓5至8人去廁所,輪候時間較長;他稱在警署內沒有遭受肢體或言語上侮辱,而警方亦有分發毛毯及每日三餐火腿,他認為「無話人唔人道,每人要求不同」,惟他稱親眼目睹有行動不便人士及露宿者被捕,認為「絕對係濫捕!」

陳先生被羈押超過40小時終獲保釋。(余睿菁攝)

陳先生表示,1月1日當晚約8時,於銅鑼灣準備乘車離開,防暴警員隨即到場,指他涉非法集結,陳先生向警方解釋「經過去搭車」,惟警方稱「唔理照拉,呢度好多件黑色衫」。陳先生稱,於2日凌晨所有被捕人士被要求換上灰色衫褲,之後打指模、落口供。他引述警方稱需要搜集證據,被捕時所穿的衫褲鞋襪、背囊、手機均被沒收,待案件完結才能取回手機,而警方沒有要求他解鎖電話。

被羈押在有蓋停車場 警三餐派火腿

他憶述警方在一個有蓋停車場作臨時羈留地點,以鐵馬分隔數個區域,每個區域扣留40至50人,每人均獲發一張膠櫈坐,惟「坐喺到瞓唔到」,亦無人躺在地上。他稱在警署內沒有遭受肢體或言語上侮辱,警方亦容許被捕人交談。他指警方每日均有提供膳食,「有三餐火腿」,及提供毛毯保暖。對於所有被羈留人士均需換上灰色衫褲,他坦言「有足夠禦寒衣物俾我走,已經好足夠」。以他所知,被捕人家屬所帶來的衣物均能轉交到被捕人手上。

對於有人稱警員阻礙被捕者去廁所及與外界聯絡他稱由於被捕人數眾多,警方每次只能讓5至8人去廁所,而電話則只有一部,「咁多人5分鐘你有數計,耐啲都正常」。

前日(1日)元旦遊行,警方於銅鑼灣拘捕287人。(資料圖片)

親睹拐杖人士、露宿者被捕 「絕對係濫捕」

對於遊行當晚有數百人被捕,陳先生認為「絕對係濫捕」。他憶述被捕當晚身旁有一家人,媽媽拿拐杖,爸爸是退休人士,向警方解釋「只係經過」,惟同樣被捕;他又稱現場看到有一名露宿者,拿著自己家當,向警方高呼「我真係瞓街」,警方亦未有理會。其後眾人被安排登上不同警車,他不知該名露宿者去向。

區議員:北角警署內所有被捕人已離開

至晚上11時,陸續有被捕人士踢保離開警署。剛獲釋的阿威表示,當日參與遊行後打算回家,惟家樓下全部防暴警員,唯有先到銅鑼灣晚餐,之後不幸被捕。他稱自己擁有澳洲及英國國籍,曾嘗試聯絡澳洲領事館要求協助,惟對方表示他是香港人,未能幫忙,澳洲領事館曾派人給他一疊法律文件,惟亦未有實際效用。他稱在警署內待遇正常,惟去廁所時間等候較長,打電話時遇到警員「拖拖拉拉」。

區議員梁兆新引述警方表示,至晚上11時半,北角警署內所有被捕人已離開 ,但有兩名家屬未能找到被捕親友,暫未知被捕人士是否中途轉警局或已有其他親人將他們接走。現時義工正清理警署外物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