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開槍後紙袋包手 退休警:留火藥粉屑取證 一周內見心理學家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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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麻地清晨發生持刀斬人案,2名衝鋒隊警員3秒內開4槍制止疑犯。案發後可見兩名開槍警的右手都包着紙袋,退休高級警司何明新表示,目的是保留手上火藥粉屑,讓相關人員取證化驗,證明由該警員開槍。他又稱,一般而言,開槍警員稍後都會安排與警隊職員及訓練主任會面,然後一周內,再由警隊臨床心理學家評估其開槍後的精神狀況。

兩名開槍警員以紙袋套著右手,在警車上協助同袍調查。(賴南秋攝)

警隊訓練 危急開槍瞄胸口

據現時警隊內部武力使用指引,當警員遇上屬最高級別的「致命攻擊」層次,即有人以毆打行動意圖引致他人死亡或重傷,警員便可採用致命武力,即使用槍械。而今次案發時,該2名警員各開2槍,分別擊中2名涉嫌施襲者的前臂及腰。

何明新表示,根據警隊訓練,警員在危急下開槍,主要瞄準目標人士的胸口大範圍位置,目的是制止對方的危險行為。

史密夫威爾遜 M10點38左輪手槍可上6發子彈,重1.02公斤。(smith-wesson.com圖片)

現用警槍裝空心子彈威力強

衝鋒隊現用的佩槍是史密夫威爾遜(Smith & Wesson) M10點38左輪手槍,何明新指出,該型號的佩槍於1994至1995年間,開始採用來取代過去的曲特(Colt)左輪手槍。他稱當時要換槍主因90年代,本港有多宗持械行劫案,警隊管理層評估槍械火力後,認為有需要改用能上空心子彈的史密夫威爾遜M10點38左輪手槍,以提升殺傷力,「空心子彈擊中目標時彈殼破裂,更有效制止中槍者的攻擊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