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週刊》指2記者訪攝陶輝遭警無故擄走 警:涉「遊蕩」已獲釋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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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於28日晚上,在其facebook專頁上刊出一篇聲明,題為【譴責壹週刊失實聲明】,指《壹週刊》較早時稱,2名記者在清水灣採訪時,突被警方「無故擄走」,警方對此「失實言論表示遺憾」;又指該2名記者經調查後,已被釋放。

警方聲明全文如下:

對於壹週刊發出聲明指控警方在街頭「無故擄走」記者,警方嚴正澄清絕無此事,並對有關失實言論表示遺憾。今日(28日)下午接近四時,警方接獲市民999報案,指有兩名男子在清水灣碧水新村內徘徊,形跡可疑,擔心有人犯案。警方接報到場,先後截獲兩名可疑男子,發現他們並非附近居民,亦未有提供在現場出現的合理辯解,警方懷疑有人干犯「遊蕩」罪,遂將其拘捕並帶回將軍澳警署,以查證他們的身份及出現在上址的原因。經調查後,警方核實二人屬壹週刊記者,並得知他們在被截查前正在進行記者工作,警方便將其釋放。

警方是接獲市民999報案而趕往現場調查,並基於合理懷疑有人犯案而作出拘捕。經調查及澄清事件後,警方已經即時採取適當行動,釋放相關人士。傳媒具有社會責任報道真相,壹週刊卻刻意歪曲事實,抹黑警察在街頭「無故擄走」記者,警方對此感到非常不齒。警隊不會懼怕媒體的惡意攻擊,會繼續堅守崗位,依法辦事。

《壹週刊》較早時指出:

本刊兩名記者於下午4時半,在清水灣採訪並拍攝涉及助理警務處長陶輝(Rupert Dover)相關的調查新聞,當完成採訪工作離開,突然遭警方在公眾地方無理拘捕,並扣押兩名記者到將軍澳警署。記者已向在場警務人員表明身分,其中一名記者更被鎖上手扣。

《壹週刊》嚴厲譴責警察濫用公權力,恐嚇記者,以圖阻礙《壹週刊》記者調查及揭發警隊高層醜聞。
不怕權貴,敢於揭露真相,這正正是《壹週刊》編輯部的宗旨。

《壹週刊》編輯部

《香港01》曾就事件向警方查詢,警方指,於28日下午3時44分接獲報案,指將軍澳警區碧水新村發生一宗「可疑人發現」案件。  警方指,當時接獲上址居民999報案,指發現2名男子在村內形跡可疑,擔心有人犯案,要求警方協助。

警方接報到場調查,並先後截獲2名男子。由於2人並非上址居民、及未能提供在現場出現的合理辯解,警方懷疑有人可能干犯「遊蕩」罪,遂將2人拘捕並帶返警署調查,以進一步查證他們身份和在上址出現的目的。將軍澳警區人員經調查後,確定2人的記者身份,亦向相關傳媒機構確定他們當時在上址正進行記者工作,兩人已獲無條件釋放。

警方續指:

「一直尊重新聞自由和傳媒採訪的權利。任何人士如認為於警方處理任何事件時受到不合理對待,可向投訴警察課作出投訴,投訴警察課會按既定程序公平公正處理。」

香港記者協會及香港攝影記者協會,於深夜亦發表聲明,促警方盡快公開交代事件:

《壹週刊》今日(28/4)發表聲明,指控警方在公眾地方無理拘捕及扣押該刊記者,並嚴厲譴責警察濫用公權力,恐嚇記者,以圖阻礙記者調查及揭發警隊高層醜聞。記協及攝記協極度關注今次事件,如果記者進行正常採訪而被拘捕,以及被迫交出採訪工作的資料供警方查閱,實屬無理干擾。兩會強烈譴責侵害新聞自由的行為並要求警方盡快公開交代。

根據《壹週刊》及蘋果日報提供的資料,《壹週刊》兩名記者於今日下午四時半,在清水灣採訪並拍攝涉及助理警務處長陶輝相關的新聞,當完成採訪工作離開,突然遭警方在公眾地方以遊蕩罪拘捕,其中一人被反手戴上手扣押返將軍澳警署。涉事記者當時已向在場警務人員表明身分,並佩戴記者證,惟警方查問記者進行什麼採訪後,仍作出拘捕,並在警署內查看記者的採訪筆記和相機。警方在新聞稿中指「記者未有提供在現場出現的合理辯解」亦與事實不符。

記協及攝記協要求警方公開解釋,記者在公眾地方採訪,並已表明身份,為何警務人員仍以遊蕩罪作出拘捕?兩會必須指出,警方無權查問記者的採訪目的及內容,記者的正常採訪工作亦絕不應受到任何干擾。記者的記事簿及相機內有新聞材料,如執法人員要查閱有關新聞材料,須根據法例向法庭申請「交出令」(production order)。兩會促請警方嚴肅跟進、盡快交代,並交還所有非法取得的新聞材料及道歉。

香港記者協會
香港攝影記者協會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