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沙私吞毒品│搜獲至上庭 毒品證物流程 資深警官推測偷竊手法

撰文:黎靜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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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九總區反黑組上周二(4月28日)破獲1.58億元冰毒案,今(7日)卻爆出有份調查案件的許姓西九反黑組警署警長(俗稱「士沙」)渉嫌販毒被捕。有資深刑事調查警官從處理毒品案件證物的流程分析,懷疑有人是利用現場指揮身份,在罪案現場已經扣起部分搜獲的毒品,因為有關毒品證物一旦運送回警署後,要經過多重程序及其他人員接手處理,要偷取證物難度高。

資深警員從處理毒品案件證物的流程分析,相信士沙利用指揮人員身份,在罪案現場已經扣起毒品。圖為西九總區反黑組破獲億元冰毒案的證物。(資料圖片)

該名資深警官解釋,一般毒品案證物處理流程,是首先到場處理案件的警員,如果現場有被捕人士,需要在被捕者見證下點算毒品證物,在未回到警署前負責看管有關證物,回到警署後再將證物交予值日官點算記錄。按程序,在罪案現場至返回警署門檻,有闗毒品證物應只由一個人負責。

當回到警署後,需即時將證物在被捕人見證下交予值日官點算及記錄,值日官隨即將毒品交到證物房或夾萬儲存。資深警官認為有關流程嚴密,一旦毒品證物到達警署後難以偷取。故此懷疑該名監守自盜私吞冰毒的士沙,早在罪案現場已經扣起部分證物:「士沙是小隊現場指揮者,夠資歷使走其他人,話要你出去先啦,我點數啦,然後在搜獲的毒品中扣起部分自己拎咗,報數時就無計入去。在確定證物數量前趁機攞走毒品。」

資深警員分析警方處理證物流程嚴密,一旦毒品證物到達警署,難以偷取,相信涉案士沙早於罪案現場下手。(鄧詠中攝)

警官又指,一般毒品交到證物房或夾萬儲存後,翌日就會運到政府化驗所化驗,然後再運回證物房,他形容整個過程好嚴密,不可能被偷去。他指毒品證物不會帶到法庭,只會呈交政府化驗所毒品檢驗證明,在結案後由負責證物的總督察銷毀。

事發於今日(7日)凌晨,1名參與破獲億元毒品案的西九反黑組警署警長涉嫌監守自盜,疑私吞約2公斤冰毒轉售圖利。旺角警區特遣隊人員早前接獲線報,指有人租用尖沙咀帝苑酒店房間進行販毒活動,凌晨零時許持法庭搜查令掩至酒店,搜查中層2個目標房號,先後拘捕分別42歲及28歲的一男一女,2人均有藏毒案底,其中女子曾涉一宗「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一宗偽鈔案件,其後棄保潛逃。警員在酒店房間內搜出200克冰毒、可卡因及俗稱「五仔」的硝甲西泮等毒品。警方調查期間,一名男子突然持房卡開門入房,隨即被警員制服,並在其袋中搜出2.17公斤冰毒,探員其後揭發他是現役西九反黑組警署警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