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教人員助安排「假探監」 廉署起訴6人

撰文:陳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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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落案起訴1名懲教署塘工藝教導員、4名囚犯及1名市民,該懲教人員涉就安排該名涉案市民到塘福懲教所,欺瞞懲教署,假扮4名囚犯的親友探監,並協助取回由懲教署為囚犯保管的財產現金。他們均被控串謀詐騙,該工藝教導員同時被控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所有被告均獲准保釋,本周四在荃灣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交區域法院答辯。

塘福懲教所傳出的「假探監」案,共6人被起訴。(網上圖片)

涉案6人包括36歲時任懲教署工藝教導員梁藝林;4名塘福懲教所前囚犯陳宜立(46歲)、歐陽天倫(53歲)、劉立勛(59歲)、游西常(50歲),以及1名市民,報稱為47歲主婦的許帝域。6人均被控串謀詐騙罪,當中梁藝林另被控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

有關串謀詐騙的控罪指,各被告涉於2013年9月23日至前年7月24日,串謀詐騙懲教署,安排許帝域及他人到塘福懲教所,假扮囚犯的親友,以探訪歐陽天倫、劉立勛及游西常在內的囚犯,各被告涉因而使懲教署人員批准,發放囚犯財產共36,005元現金給有關探監人士。至於梁藝林的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的控罪指,他涉於2013年9月25日至前年7月10日,故意作出不當行為,為當時囚犯陳宜立及另1名囚犯,傳遞和發送18封信件給2名人士,便利其他人士探訪歐陽天倫、劉立勛、游西常及另外2名囚犯,令「探監人士」可取回懲教署為有關囚犯保管的財產現金。

廉署今次共檢控2宗「假探監」案。(資料圖片)

主婦訛稱囚犯朋友領萬元保釋金

此外,廉署亦控告30歲主婦黃秀愉1項串謀詐騙罪名,控罪指她涉於前年3月25日至4月11日,與當時塘福懲教所1名囚犯串謀詐騙懲教署,虛假表示自己囚犯朋友並探訪,使懲教署人員擬備1份聲明及1份授權書,讓她領回由該囚犯存放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的1萬元保釋金。

兩宗案件的被告全獲保釋,首宗案件的6名被告將於明日在荃灣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另一宗案件的被告黃秀愉則於明日在荃灣裁判法院答辯。

懲教署發言人回應指,署方十分注重所有人員的品德、誠信及操守。若人員干犯任何違法行為,署方定必依法處理。發言人亦表示,署方一向對貪污個案絕不容忍,並設有獨立監察制度及情報網絡,收集和整理有關資料,如有懷疑涉嫌貪污情況,正如是次個案為例,本署會立即主動轉介廉署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