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口罩令首日實施 東鐵男拒戴口罩 月台上揮棍爆樽被捕

撰文:郭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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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起強制所有公共交通工具乘客佩戴口罩,違者可罰5,000元。今(15日)早上8時許,1名無戴口罩64歲男乘客,被港鐵職員發現在港鐵大圍站開往紅磡的列車上,職員要求對方戴上口罩,男子卻情緒激動,一度在大圍站落車在至月台上揮竹枝及爆樽,並持玻璃碎片揮舞,港鐵職員阻止無效,惡漢其後再次登上列車,最終在紅磡站被警員拘捕,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同時違反「口罩令」。

被捕人為64歲姓黃男子,他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同時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599I章》,案件交由沙田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六隊跟進。黃男報稱心口不適,由救護員送伊利沙伯醫院治理。據了解,醫生正判斷他會否因精神上的疾病、而不能佩戴口罩或帶來嚴重困擾,所以警方仍未就此作出票控。

消息稱,港鐵職員在大圍站發現黃伯滿身酒氣、且沒有戴口罩。職員立即上前勤喻他戴口罩,但黃伯聽聞後變得情緒繳動,沒有理會,職員唯有跟隨他。其後,黃伯在九龍塘站落車,走至月台時突然有1瓶酒從他的袋跌出,登時粉碎,黃又取出1條約1米長的木棍欲襲擊職員,再拾起3塊玻璃碎片跑回車廂。該列車抵紅磡後,職員發現疑人打算從紅磡站C出口離去,警員遂上前拘捕他。

公共交通工具強制戴口罩 今日起生效

《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599I章》今日生效,任何人登上公共交通工具,或身處公共交通工具內,包括港鐵已付費區域,都必須戴上口罩。在規例下,有關營運商、司機、警察都可要求其戴上口罩或離開,乘客如不遵從,最高可被罰款5,000元,有關新規例於今日凌晨零時起生效。不過相關條文並不適用於未滿2歲的人及有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不佩戴口罩的人,包括因身體上或精神上的疾病、損害或殘疾,而不能佩戴口罩或佩戴口罩會對帶來嚴重困擾的人。

據悉,港鐵日前向員工發出內部指引,提到如職員遇到有乘客無戴口罩,應先作出3次警告,對方堅持不戴口罩才報警處理。

港鐵發言人表示,就今早所見,普遍乘客都遵從有關規定,在乘搭港鐵列車﹑輕鐵和港鐵巴士時戴上口罩。但在今晨約8時25分左右,有職員在大圍站見到1名在候車男乘客未有戴上口罩,於是上前提醒及勸喻。經多番勸喻不果後,職員唯有通知警方,事件其後交由警方接手處理。

港鐵發言人提醒乘客,政府今日起要求所有公共交通工具乘客佩戴口。事實上,在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下,乘搭港鐵列車﹑輕鐵和港鐵巴士時戴上口罩,是同心抗疫一個非常需要遵守的行為,既可保護自己,同時亦有助保護其他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