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cam直擊】警鐵騎行人路響號追捕 男子駕電動滑板車逃脫

撰文:黃廸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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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流傳車cam片段,警鐵騎駛上行人路追捕駕電動滑板車男。網上片段顯示,今日(24日)下午3時許,九龍城美東邨美東樓對開,一名男子駕駛電動滑板車於行人路上高速行駛,騎鐵馬警員響起警號從後追趕。剛好行人路上有途人經過,情況險象環生。
警方表示,今午在黃大仙發現一名男子在行人路上,高速駕駛電動滑板車,由於有關行為違法,警員在評估道路環境和行人路人流後,於安全情況下沿馬路及行人路駕駛警車,嘗試截停該男子,同時響起警號向附近市民示警。惟其後警員考慮到該地點就近民居,基於安全問題,停止追捕行動。警方現正追查疑犯下落,呼籲市民有任何消息可與警方聯絡。

網上流傳車cam片段,今午於九龍城東頭村道及東正道交界,有一名男子駕駛電動滑板車沿東正道行人路上行駛,並高速轉入東頭村道,警方1名鐵騎巡警響起警號迅速從後追趕,東頭村道一名女途人經過,兩車未有減速,女途人見狀隨即閃避,情況險象環生。另一片段顯示,鐵騎幾乎要追上電動滑板車。

警:於安全情況下沿馬路及行人路駕駛

警方回覆查詢表示,今午3時許,警方在黃大仙樂善道和東隆道一帶巡邏期間,發現一名男子在行人路上高速駕駛電動滑板車。由於男子嚴重危害附近路人及道路使用者的人身安全,亦觸犯《道路交通條例》相關罪行。警員評估道路環境和行人路人流後,於安全情況下沿馬路及行人路駕駛警車,尾隨該電動滑板車並嘗試截停該男子,同時響起警號向附近市民示警。

警方指,該男子不理警方警告,繼續駕駛電動滑板車。警員其後考慮到該地點就近民居,基於安全問題,停止追捕行動。警方現正追查疑犯下落,並留意到網上亦流傳有關事件的片段。警方呼籲, 如市民有任何消息提供,可致電5633 3635 (24小時熱線)與黃大仙警區交通隊聯絡。

電動可移動工具未有登記及領牌

警方表示,自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全港共發生6宗牽涉電動可移動工具的致命及嚴重交通意外,提醒市民胡亂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可引致嚴重交通意外。

警方強調,香港從未有按《道路交通條例》為電動可移動工具登記及領牌作代步用途,在道路或私家路上使用電動車均有可能違反《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包括「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駕駛執照」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警方提醒,觸犯上述罪行最高可處監禁12個月,罰款10,000元及被取消駕駛執照為期不多於3年。

根據現時的《道路交通條例》,「汽車」指任何由機械驅動的車輛,由於電動滑板車、電動輪椅等,均由機械驅動,符合「汽車」定義,故必須領牌方可使用。不過由於其設計及構造,例如制動及照明系統,都未能達到適用車輛的法定要求,故運輸署不會發牌,換言之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均屬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