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警海關聯手兩日兩破走私案 檢$1370萬花膠魚翅等貨物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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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警及海關繼周一(3日)聯手在大嶼山北海面緝獲逾1800萬元懷疑走私案後,於前日(5日)及昨日(6日)再攜手在香港西北及西南水域偵破兩宗利用快艇走私案件。兩日的行動中共檢獲市值約1370萬元的懷疑走私貨物,包括海味、酒類、保健產品、金器、電子產品、化妝品及衣物用品,其中包括受《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管制的魚翅及花旗參。

水警及海關展示搜獲的走私貨物。(警方提供)

前日及昨日晚上,水警西分區及小艇分區分別與海關人員於屯門內河碼頭及大嶼山塘福碼頭,發現不法分子均利用貨車將走私物品搬運到快艇,企圖將貨物運往內地。行動中共檢獲一輛中型貨車、一輛輕型貨車,以及一批走私物品,包括海味(花膠、燕窩、魚翅、花旗參)、酒類、保健產品、金器、電子產品、化妝品及衣物用品,估計市值約1370萬元。其中檢獲的部份魚翅及花旗參,經漁農自然護理署人員檢驗後,證實為根據《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586章)下受管制物品。

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若輸出未列艙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而任何人未按照《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規定而進口、出口、再出口或管有附錄I 的瀕危動植物,最高可被判罰款1000萬及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