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工廈火警釀3傷 疑有人「偷雞」改裝成劏房 月租4600元吸客

撰文:鄧栢良 黃偉民 郭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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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24日)晚上8時許,觀塘偉業街126號越聯工廠大廈9樓單位內,懷疑電熱水爐冒煙起火,火警中一家三口吸入濃煙不適,送院治理。記者今早重回工廈,發現涉事樓層疑被人非法改為劏房出租,提升租值回報。而不少單位內可見晾掛衣物、擺放大床及雪櫃,擺設和住家甚為相似。而且租樓網頁亦刊登了相關出租廣告,當中建築面積約280呎的劏房,每月租金為4600元。
屋宇署發言人表示,就觀塘越聯工廠大廈疑有劏房作住用用途,屋宇署現正翻查記錄,並會派員視察。如果發現有違反《建築物條例》的情況,屋宇署會根據現行的執法政策採取適當行動。地政總署指,地契訂明只可作工業用途,若未經批准而將工廈單位作其他用途,均屬違反地契條款。

涉事樓層另有兩個單位內有大床、雪櫃、熱水壺及晾衫架,驟眼看來甚似劏房單位。(郭倩雯攝)

火警發生後,記者再次到訪越聯工廠大廈,今日兩部升降機已經停用。涉事9樓梯間滿佈積水,積水達半呎深,走廊、天花及牆身亦被濃煙燻黑,且傳來陣陣燒焦味。而涉事起火單位則遺下一堆碎木及灰燼。記者觀察所見,9樓至少有5個劏房單位,當中一間麻雀房內放置一台電動麻雀枱,地上遺留一隻小童鞋,另有兩個單位內有大床、雪櫃、熱水壺及晾衫架,驟眼看來甚似劏房單位。

涉事樓層疑3個月前被改裝 劏房「荀盤」月租4600元

據知,涉事9樓約於3個月前被人改裝為多間劏房出租。記者其後巡視工廈其他樓層,同樣發現有人疑似改裝為劏房出租,當中5樓疑有3個劏房單位,入面分設有3個水錶;7樓則有一單位1劏22個單位,不過據知全部均由裝修公司租用。

其實網上多個租樓網頁亦於8月刊登了越聯工業大廈多個租盤,當中更標榜有「內廁及熱水爐」、「高樓底」,租盤廣告更形容單位「超荀」。而建築面積約280呎的劏房,租金4600至4800元不等。而對比涉事樓層的地板、大門,與租盤廣告的圖片,亦有不少相似之處。

越聯工業大廈是在1969年落成的工大廈,根據觀塘「分區計劃大綱圖」所示,所處位置為「其他指定用途」。《香港01》正向地政署及屋宇署查詢,正等候回覆。

其實工廈住宅在香港已不屬新鮮事。香港樓價騰飛,港人負擔不起住宅價格,為求一個居所,漸漸轉向呎價較相宜的工廈入手。但工廈和住宅的樓宇設計有異,工廈的天然照明與通風,或逃生途徑或消防設施等均不及住宅樓宇來得齊備,因此被改建劏房單位會令住客面臨安全風險。

根據觀塘「分區計劃大綱圖」所示,所處位置為「其他指定用途」。《香港01》正向地政署及屋宇署查詢,正等候回覆。

地政總署:只可作工業用途 如涉違契或「釘契」

地政總署回覆指,越聯工廠大廈相關地契訂明只可作工業用途,若未經批准而將工廈單位作其他用途,均屬違反地契條款。署方沒有接獲相關單位涉及違契的投訴。

署方會就上述個案繼續配合屋宇署及消防處的統籌及執法工作,採取相應的執行契約條款行動。如確認有違反地契的情況會採取適當執行契約條款行動,包括向涉事單位業權人發出警告信,要求糾正違契事項,若業權人在限期內未有糾正違契情況,地政處會將警告信於土地註冊處註冊,即俗稱「釘契」。

屋宇署:會派員視察

屋宇署發言人表示,就觀塘越聯工廠大廈疑有劏房作住用用途的查詢,屋宇署現正翻查記錄,並會派員視察。如果發現有違反《建築物條例》的情況,屋宇署會根據現行的執法政策採取適當行動。

發言人又指,工業大廈(工廈)並非設計作住用用途。若工廈單位被改作住用用途,由於同一工廈的其他單位仍然可能有工業活動進行或用作儲存危險及易燃物品,住戶會面對極大的消防安全風險。另外,即使所有其他單位在有關住戶搬入前已經空置,該些單位仍可隨時再用作上述危險用途。因此,工廈的消防風險遠較住用和綜合用途樓宇高,絕不適宜作住用用途。就此,屋宇署不會批准擬更改工廈單位作住用用途的申請,並會採取嚴厲的執法行動,以取締工廈內非法住用單位。 

屋宇署自2012年起透過大規模行動加強針對工廈非法住用情況的執法。如查明工廈內有住用單位或住用劏房,屋宇署會採取執法行動,即根據《建築物條例》第25條發出法定命令,著令有關業主中止其單位的住用用途(中止更改用途命令),如有需要,並會根據《建築物條例》第24條,著令有關業主將須予以取締類別的違例建築工程拆除(清拆令)。如有關法定命令在指明限期內未獲遵從,屋宇署可對有關業主提出檢控,甚至向法庭申請根據《建築物條例》第27條發出封閉令,以封閉有關單位並安排政府承建商進行所需工程,並向有關業主收回工程費用、監工費及附加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