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事件│陳天柱昨稱18分鐘到場 鄧炳強今表示:39分鐘從來冇變

撰文:朱雅霜 余睿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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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元朗事件發生逾一年,警方昨日(26日)拘捕13名「非白衣人」,並控告林卓廷等共7人參與暴動。一直備受爭議的39分鐘「無警時分」,昨日新界北總區刑事總部高級警司陳天柱改稱為18分鐘到場,「絕對唔係初時、曾經講過嘅39分鐘」,有關說法引起極大迴響。然而事隔一天,「一哥」鄧炳強會見傳媒,推翻下屬言論,指39分鐘是由有人報案到應變小隊到場處理,從來冇變。

新界北總區高級警司(刑事)陳天柱。(資料圖片)

警務處處長鄧炳強今午5時許見記者。他表示,39分鐘是由有人報案到應變小隊到場處理,時間是39分鐘,「呢個從來冇變,而我亦都覺得我哋重點係要睇呢39分鐘,點解咁耐,係應該快啲」。至於昨天陳天柱所說的18分鐘,是由應變小隊接報至到場處理,「我覺得係由報案到呢個應變小隊接獲通知之前嘅時間,點解要咁耐?係咪應該快啲,係咪可以改善,呢個係我哋都要去檢討。」

他指,30多分鐘到場不理想,與市民期望有落差,警方現時正進行檢討,又強調警方說法無前後不一。

新界北總區刑事總部高級警司陳天柱8月26日說法:
元朗快速應變部隊於10時57分收到指示,召集人手及裝備,於11時15分到達西鐵站,即用了18分鐘,「就絕對唔係初時、曾經講過嘅39分鐘,因為當時第一時間描述嘅39分鐘,只不過係當時未能掌握全面閉路電視嘅情況,係我哋依家掌握足情況之後,我哋係作出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