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髮型屋被淋油 兇徒疑用「WiFi干擾器」影響天眼訊號

撰文:鄧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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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發生淋油刑毀案。周六(12日)凌晨零時許,懷仁街28號地下一間髮型屋,突遭人淋潑紅油毀壞,鐵閘及店外梯級「血漬斑斑」。警方將案件列作「刑事毀壞」處理,並通知負責人趕返了解。消息稱,事件疑與店舖1名職員的金錢糾紛有關。
對於店舖閉路電視於事發一刻失靈,據知疑有人用WiFi干擾器影響運作。有專家表示,淘寶網有人放售干擾器,主要用作干擾WiFi、手機、閉路電視等電子頻道。據本港現行法例,任何人在香港無牌管有無線電器具(包括無線電干擾器),一旦造成有害干擾即屬犯罪。

方保僑:干擾器用作干擾電子頻道 包括WiFi及手機

據資料顯示,網上有人放售WiFi干擾器,不少地區的網購平台都能輕易搜尋相關產品。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方保僑表示,淘寶網有不少「干擾器」產品,他稱產品主要用作干擾電子頻道,包括WiFi、手機、閉路電視及藍牙等電子產品。方表示,由於WiFi的頻道相對易干擾及訊號未必太良好,因此易成為干擾對象。

前年兩人銷售非法「無線電干擾器」被捕

前年10月29日,通訊辦在深水埗對2名無線電商進行突擊執法行動,他們涉嫌銷售在香港嚴禁的非法無線電干擾器,探員檢獲6台懷疑非法器具,2名人士被帶返警署調查。

當時通訊辦發言人指,無線電干擾器通過發射與受影響無線電器具相同操作頻率的無線電波,旨在干擾甚至阻礙相關無線電通訊,而這類干擾器不會獲發牌在香港使用。儘管持牌無線電商獲通訊事務管理局授權,可根據《電訊條例》在營商過程或業務運作中管有及經營無線電器具,但出售無線電干擾器給任何本港人士,即屬犯罪。

根據現行法例《電訊條例》,任何人在香港無牌管有無線電器具(包括無線電干擾器)及/或故意使用該類無線電器具對合法無線電器具造成有害干擾,即屬犯罪。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前一項罪行的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元及監禁2年,後一項罪行則為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