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37歲男扔國旗落河兼偷區旗 涉三罪被捕

撰文:黃廸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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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3日)凌晨約1時,警方元朗分區特遣隊人員於安寧路巡邏,其間發現一名37歲男子,將懸掛在路旁的國旗及區旗破壞,並棄置在路上及附近河道,以及盜去一面區旗。警方隨即上前截停該名男子。他涉嫌刑事毀壞、侮辱國旗及盜竊被捕,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三隊跟進。
根據《國旗及國徽條例》,任何人公開及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國旗或國徽,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