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消防車相撞不上報 處方:如未據指引辦事會紀律跟進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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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消防主局於今年二月,曾有2輛消防車相撞,但人員竟未就事件匯報上級,有報道指,有關人員當時只是「私了」,自行維修受損的消防車。消防處發言人回應指,正調查事件,如發現有屬員未有根據本處指引處理該事件,會按紀律程序跟進。

1輛快速截擊車(左)和1輛重型泡車(右)於今年二月曾相撞。(消防處圖片)

有報道指,事件發於今年二月,機場消防主局1輛快速截擊車倒車時,撞到在後的1輛重型泡車,令該車的泡喉受損,未能180度轉動。不過報道指,該局的消防人員未有匯報事件,只是找局內的維修員處理,有違反部門指引之嫌。

消防處接受查詢時回應指,就機場消防主局2輛消防車於本年二月十日曾發生輕微碰撞,據記錄,處方並沒收到有關事故的車輛意外/損壞事件報告,正調查事件,如發現有屬員未據指引處理事件,會按紀律程序跟進。據消防處指引,消防車輛如涉交通意外,有關司機須盡快通知所屬消防單位的主管和協助警方調查,該處工程及運輸組,或機電工程署會為涉事消防車輛檢查或維修。

消防處強調,在發生輕微碰撞後,機場消防主局內共有6輛消防車候命,包括2輛快速截擊車及1輛重型泡車,符合國際民航組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