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騙集團圖呃300萬 「陳志雲」智破假冒女特務 警檢偽造公安証

撰文:陳康智 林振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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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官員電騙案手法層出不窮,近日有詐騙集團同時假扮快遞職員﹑內地執法人員及女特務,向受害人訛稱已掌握他洗黑錢的證據,並以消滅證據費用為由向事主欺詐錢財。其中47歲任職財務顧問的男事主識別騙徒詭計,更自稱「陳志雲」假裝應約同時報警求助,警員埋伏並當場拘捕1名54歲的假冒「女特務」,檢出偽造的公安「秘密輔警証」及「刑事拘捕令」等偽造文書。
據悉,任職保安的假冒「女特務」為前電騙受害人,聲稱曾被同一詐騙集團欺騙數萬元。今受集團唆使下首次犯案即事敗被捕。

騙徒偽造的秘密輔警證。(林振華攝)
騙徒偽造的刑事拘捕令。(林振華攝)

觀塘警區於昨日接獲報案,報案人稱於較早時間收到可疑電話,著他去收取一件快遞郵件,報案人感到奇怪遂立刻收線。未幾,相關人士再次來電,報案人於是續與自稱快遞職員的騙徒聯絡,並獲告知他有一份郵件被內地執法部門扣起,更被轉介到執法部門處理。

其後,一名操普通話自稱內地執法人員的男騙徒通知報案人,指被扣起的郵件內有涉及報案人洗黑錢的證據,要求報案人準備285萬人民幣(約300萬港幣)現金交予一名女特務以表清白。47歲報案人遂假裝跟隨指示,實則同時報警求助,並於昨日下午與一名自稱「女特務」的詐騙集團成員於觀塘見面。早已於附近埋伏的警員隨即以涉嫌「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將女騙徒拘捕。警方並在其身上搜出多份偽造文件,包括偽造的「特務証書」、「刑事拘捕令」,以及「有關凍結資產命令書」,被捕人士正被扣留調查。

據悉,事主應約時自稱「陳志雲」,騙徒於是在偽造文件上均填上「陳志雲」作事主姓名,事主於事件中幸無損失,警方正積極調查被捕人士背後的詐騙集團及其主腦身份,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觀塘警區重案組第二隊案件主管高任婉彤級督察稱,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屬嚴重罪行,最高刑罰可判監禁10年。洗黑錢罪最高則可判監禁14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觀塘警區總督察(刑事)郭靜怡則指,如市民對任何來電有懷疑,請即收線,與家人朋友商量並報警求助。市民亦可以致電警方24小時「防騙易」熱線18222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