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女導師坐朋友車意外後索540萬保險 被揭造假雙雙被捕

撰文:陳康智 陳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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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38歲瑜伽女導師於今年6月乘坐男友人駕駛的電單車期間意外倒地,至11月向男友人已購買汽車第三者保險的保險公司提出民事索償,聲稱失去未來25年的工作能力,索償高達540萬元。保險公司經調查後,發現瑜伽女導師如常工作,工作地點更在其47歲男友人的中醫診所。保險公司懷疑受騙,故報警求助。商業罪案調查科經調查後,昨(16日)及今日拘捕2名男女,涉嫌串謀欺詐保險公司,調查仍在進行當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商業罪案調查科訛稱騙案調查組總督察馮培基交代案情。(陳浩然攝)

商業罪案調查科訛稱騙案調查組總督察馮培基表示,案發於今年6月30日,涉案女子乘坐男友人駕駛的電單車期間,電單車失控令她受傷倒地,需送院治理。至11月,該女子透過律師向中醫診所負責人(即涉事男友人)已購買汽車第三者保險的保險公司提出民事索償。女子聲稱為自僱瑜伽導師,因交通意外令她受傷並失去工作能力,於未來25年均會失去工作收入,並需要支付額外生活開支,故向保險公司索償共540萬元。

保險公司收到索償並經調查後,發現該名女子索償期間仍繼續其瑜伽導師的工作獲取收入,而她教授瑜伽的地方更在其男友人,即民事索償案被告人的工作地方,保險公司懷疑2人串謀詐騙巨額索償金遂報警求助。

商罪科接報調查案件,發現男友人亦知悉涉案女子在索償期間工作,卻沒有通知保險公司。遂於昨日及今日下午在油麻地將涉案38歲姓陳女子及47歲姓盧男子拘捕,涉嫌欺詐。2人正被扣查,警方己檢取涉案文件,調查仍在進行當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指,於任何保險索償中,任何人如用欺騙手段並意圖詐騙,包括提交失實或虛假的保險索償,誇大傷勢,甚至串謀製造交通意外,均會干犯盜竊條例第16A條欺詐罪,最高可被判監14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