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澳發生單車盜竊案 警拘2名13歲男童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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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於本月3日早上接獲一名18歲青年男子報案,指其停泊於將軍澳怡明邨內的一輛單車連配件懷疑被盜去,損失約4千元。經深入調查後,將軍澳警區特遣隊人員鎖定一名13歲男童,並於周三(16日)在將軍澳一商場發現該名男童,遂上前拘捕,並起回相關失竊財物。經進一步調查,人員於今(18日)早上在將軍澳健明邨拘捕另一名涉案的13歲男童。案件現交由將軍澳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

警方呼籲,任何人干犯盜竊罪條例第210章第9條盜竊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10年。市民勿因一時貪念,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