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潛逃|網民號召平安夜多區燭光活動 警籲勿非法集結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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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港人於今年8月涉潛逃離境,現時仍被扣押於深圳鹽田看守所。12月24日平安夜,有網民號召到沙田、觀塘多區舉行燭光集會,紀錄12港人及其他因故無法一家團聚的人。警方表示留意到有人於網上號召他人今(24日)在全港各區進行未經批准的集結,提醒公眾有關活動並沒有獲得不反對通知書,參與、組織或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或非法集結,均有機會觸犯《公安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5年 。

▼12港人家屬較早前召開記者會情況▼

今日(24日)是平安夜,網上有人在討論區及通訊程式號召,晚上8時到沙田百步梯、元朗西鐵站、觀塘海濱花園及維園籃球場等地砌燭光,記念「今個聖誕無法團圓嘅每一個家庭」,包括新冠肺炎死者家人及12名仍被扣押於深圳鹽田看守所的港人等。

警方在fb發帖,指留意到有人於網上號召他人於今日(12月24日)在全港各區進行未經批准的集結。警方提醒公眾,有關活動並沒有獲得警方的不反對通知書,參與、組織或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或非法集結,均有機會觸犯《公安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5年 。

此外,有關行為亦會增加病毒在社區傳播的風險及有可能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下有關進行受禁羣組聚集的規定。

疫情仍然嚴峻,警方呼籲市民應遵守相關法例,做好防疫措施,並應盡量減少社交活動及避免到人多聚集的地方。警方絕不容忍任何違法行為,再次呼籲市民不要參與任何未經批准集結或受禁的羣組聚集。警方會在相關地點部署足夠警力,迅速果斷執法,維護法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