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聽報告】去年9宗執法機關涉違規個案 1宗涉法律保密資料

撰文:陳宇軒 邱靖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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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周年報告已完成,去年執法機關共提出1,430宗關於截取通訊及50宗涉秘密監察的書面申請,分別比前年少92宗及多8宗,當中有2宗截取通訊的申請被拒。而執法機關經截取通訊及監察行動而拘捕的人數,去年逾300名,但有9宗涉違規、異常事件或事故的報告,當中1宗涉及法律專業保密權的資料。

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周年報告提到,去年共錄得9宗違規情況、異常事件或事故的報告。(鄭劍峰攝)

根據周年報告,去年執法機關共提出1,430宗關於截取的書面申請,比去年少92宗,當中有兩宗新申請被小組法官拒絕,去年成功申請中,有近691宗為首次授權申請,其餘均是續期。報告亦提及33項申請已續期5次或以上,經查核後認為個案全部合乎規定。

去年秘密監察有增幅 申請達50宗 

至於秘密監察方面,去年共有50宗申請,比前年多8宗,當中37宗是對目標人物私隱侵擾度較高的「第1類監察」書面申請,而屬行政授權的「第2類監察」書面申請則錄得13宗,包括3宗屬緊急授權的口頭申請,在授權後48小時內得到確認。

經截取行動而逮捕的目標人物,去年達至112人,其餘則是非目標人物;而經秘密監察而逮捕的目標人物,去年錄得34人,其餘則是非目標人物,總逮捕人數為320人。

本港今年首9個月涉及網絡罪行的損失近18.7億元,已較去年全年約18.3億元高。(iStock)

截取涉法律保密通話 誤列「其他通話」

報告又指,去年有9宗涉違規、異常事件或事故的報告,當中1宗牽涉法律專業保密權的資料,有關新聞材料的個案則沒有。該宗個案中,被監察的目標人物當時正獲准保釋,有關的截取通訊行動獲小組法官批准,但須施加條款,防範執法人員取得享有法律專業保密權資料。

人員在截取行動開始後,成功截獲2項顯示,取得享有法律專業保密權資料可能風險提高的通話,之後監聽人員更聽到1項包含法律專業保密權資料的部分通話內容,向小組法官報告後,便因撒銷有關截取授權而終止行動。不過專員石輝檢討個案時,發現執法人員錯誤把「可能提升截獲法律專業保密權資料風險的內容」,歸入「其他通話」,簽署報告的人員亦無察覺錯誤,最終兩名人員被部門發出紀律性質的口頭勸誡。

專員:涉法律保密通話應匯報

石輝建議,監聽人員向上司報告所有疑涉法律專業保密權的通話,均應向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小組法官匯報,以防執法機關任何錯誤判斷,引致違規;監聽人員應獲足夠培訓,以識別涉及或疑涉及法律專業保密權的對話。另外,報告亦建議終止行動報告中,需明確訂明終止理由;提供逮捕目標人物的報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