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9個月網絡罪案騙走18億 警方擬增總警司統籌打擊

撰文:邱靖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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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罪案近年升勢持續,警方就此向立法會提出,於新設的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增設1名總警司,統領應對網絡罪案的策略。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討論有關建議時,議員普遍歡迎,但多名非建制派議員關注政府會否借打擊網絡罪案之名,箝制網上發言空間。保安局則回應指,執法不因立場和犯案者身分而受影響。委員會主席陳克勤最後指,把有關建議交付財委會轄下的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討論。

警方向立法會建議增設一名總警司,領導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打擊及預防網絡罪案。(資料圖片)

據保安局提交立法會的統計,本港接獲的科技罪案由2012年3,015宗,增至去年6,862宗,今年首9個月則有4,537宗,涉及損失逾18億元,是2010年的30倍。

警方就此向立法會提出,建議為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開設1個總警司職位,預計薪金和福利總計263萬元。該職位隸屬助理處長(刑事),將率領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的238名人員,成為警隊常設編制下第47名總警司。保安局指,參考海外多地警隊編制,打撃網絡罪行單位主管職級一般等同香港的總警司職級。

保安局副局長李家超表示,任何單位若不是香港執法機關,便無權在本港執法(資料圖片)

會上多名議員同意警方應加撥資源處理網絡罪案,惟毛孟靜及公民黨楊岳橋擔心政府以「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打壓市民言論自由。保安局副局長李家超稱,過去2年均有約100宗以該條例的檢控,佔全部科技罪案數目不足10%。他又指執法部門只會因網絡攻擊內容及發動地點辦事,不受攻擊者身份與立場影響,並由律政司決定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