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蘇惠德遭電話騷擾及恐嚇 有人揚言「炸死全家人」 兩男落網

撰文:郭倩雯 黃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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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指去年12月,有人在社交媒體上揚言傷害司法人員,並以「炸死全家人」鼓吹暴力、滋擾及煽動其他人犯法。之後有人疑利用網上「起底」資料,狂打電話騷擾司法人員。警方經深入調查,昨日(5日)拘捕兩名17歲及61歲男子,他們涉嫌「電話、訊息或電報相關的罪行」及「煽惑他人傷人或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被捕,其中17歲男子為學生。據了解,被騷擾的司法人員是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他早前負責審理壹傳媒黎智英涉嫌欺詐案,近日亦是35+初選「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的總裁判官。

據了解,被騷擾的司法人員是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資料圖片)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譚威信警司表示,自2019年中起,警方發現有人利用不同網上社交平台,惡意發佈對他人及司法人員的仇恨言論,以鼓吹暴力、滋擾及煽動其他人犯法。較早前,警方亦發現有不法分子以司法人員為目標,在網上發佈鼓吹暴力、煽惑他人以不法手段恐嚇、騷擾司法人員的言論,更向司法人員進行滋擾以施加壓力。

警方經深入調查後,鎖定2名涉案男子,昨日(5日)上午採取拘捕行動。探員於將軍澳及屯門拘捕兩名17及61歲男子,他們涉嫌利用電話滋擾司法人員,以及在社交平台發布要脅或恐嚇司法人員的言論,兩人涉嫌「電話、訊息或電報相關的罪行」及「煽惑他人傷人或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被捕。行動中,警員檢走2部電話作證物。譚威信表示,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譚威信警司表示,警方經深入調查,昨日(5日)拘捕兩名17歲及61歲男子,他們涉嫌「電話、訊息或電報相關的罪行」及「煽惑他人傷人或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被捕。(黃偉民攝)

高等法院頒布「針對司法人員及其家屬被起底及滋擾」

譚威信提到,2名被捕人士同時亦可能違反高等法院,於2019年10月及2020年11月頒布的兩項臨時禁制令,分別為禁止「互聯網的平台或媒介上促進,鼓勵和煽動使用或威脅使用暴力」以及「針對司法人員及其家屬被起底及滋擾」。此兩項臨時禁制令仍然生效,違反禁制令的人士,有機會干犯《藐視法庭》罪。警方補充,由2019年6月起,被起底及滋擾案件的受害人逾3,800人,其中針對司法人員達數十宗。

譚續指,警方非常尊重市民言論自由權利,惟自由與權利並不是絕對,當法律賦予權利的同時,亦有相關責任需承擔。法制是不應該受任何事件干涉,司法人員以無懼無偏的精神,維護法治。當有不法分子意圖向秉行公義的司法人員施加壓力或作出不當影響、煽動他人針對司法人員作出滋擾及非法行為,警方一定竭盡全力維護法紀,將犯人繩之於法。

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221章)第89條,任何人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另一人干犯任何罪行,即屬同一罪行有罪。而「煽惑他人傷人或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可被判監3年;對他人作出電話滋擾,有機會干犯《簡易程序治罪條例》 第20條 "與電話、訊息或電報相關的罪行",最高刑罰可被判監禁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