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再嚴打外賣黑工拘24人 揭居港南亞人月收$3000借戶予同鄉
在港南亞人收錢借戶予同鄉任黑工外賣員的問題禁之不盡,入境處踏入今年起再展開行動,拘捕24名非華裔人士,包括14名外賣員,當中13人持「行街紙」、1人以旅客身分入境。另外,10名屬香港居民為外賣平台帳號持有人,揭發有人月收3,000元,出售或租借外賣平台帳號予同鄉「接單」;黑工則以單車或「步兵」形式送餐,每單賺取15至30元不等。
入境處指,個別外賣平台的核實程序,仍然存在漏洞。處方已與相關平台,加強核實外賣員身份的措施,並會索取法律意見,或檢控被捕人「洗黑錢」或串謀詐騙罪行。
入境處拘24南亞人 10人為香港居民 14人為外賣黑工
入境處一直密切留意非法勞工情況及趨勢,適時採取針對性的執法行動,打擊不同行業的非法勞工。最近,入境處懷疑非法勞工利用網上外賣平台送餐,為持有俗稱「行街紙」擔保書的免遣返聲請人;亦留意到有人將外賣平台帳戶,租借或轉賣予同鄉,從中獲利。
為打擊有關情況,入境處於今年1月2日至今日(2月18日),於全港多區進行了12次代號為「 光影」行動,共拘捕24名南亞裔人士,包括14名從事外賣員的非法勞工,當中8男為孟加拉籍、4男為印度籍、2男為巴基斯坦籍,年齡介乎21歲至54歲。其中有13人被捕前已提出免遣返聲請,12人的申請均不獲確立,餘下1人則以旅客身份入境香港。調查顯示,有8名非法勞工使用單車送餐,餘下6人為「步兵」,徒步送餐。
另外,人員亦拘捕8男2女(17至41歲)香港居民,他們為外賣員帳戶持有人,涉嫌協助及教唆非法勞工從事外賣員的工作、以及串謀詐騙外賣平台。行動中,人員檢取了外賣員的證件,食物銀行卡,送外賣使用的單車、電動單車,手提電話及銀行月結單。入境處會將有關涉嫌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電動單車),以涉嫌違反相關交通的法例的個案,轉介警方跟進。
本港南亞居民登記帳戶 售借黑工月賺$3000佣金
調查所得,有人首先於外賣平台註冊外賣員帳號,然後租借帳號予黑工同鄉使用。而有關的非法勞工,利用得到的外賣員帳號去接取訂單,再到餐廳運送外賣食物到顧客指定的地方。黑工外賣員每次送餐,可收取15至30元不等作為報酬,日薪約500至600元。
而案中被捕的外賣員帳號持有人,則每個月不勞而獲收取3,000元作為租借帳號的佣金。入境處會繼續調查,假如發現有人處理可公訴罪行的資金或者串謀,或以不誠實手段去行騙謀利,處方將索取法律意見,不排除以更嚴重的控罪,例如「洗黑錢」或串謀詐騙,追究涉案人士。
外賣平台存核實身分漏洞 部分平台已加強
入境處特遣隊指揮官陸佩賢指,雖然外賣平台要求外賣員以香港身份證實名登記,並且經核實才能註冊帳號,惟個別外賣平台的核實程序,仍然存在漏洞。入境處與有關部門去年已與外賣平台聯絡跟進有關情況,而有一些在香港營運時間較長的外賣平台,已加強核實外賣員身份的措施,包括加設動態人面識別系統、引入多重認證、取消替代人送餐條款、加強不定時的突擊檢查,以及將可疑帳號凍結等。
惟有個別平台在身份認證手續上作仿仍然未夠嚴謹,有改善空間,處方會繼續主動同外賣平台溝通,要求他們加強核實程序,徹底杜絕非法勞工使用他人的帳戶去從事外賣工作。
入境處指,會繼續密切留意有關情況,聯同其他執法部門進行反非法勞工行動。根據《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均不得從事僱傭工作。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而將外賣平台帳號交予非法勞工使用,亦等同協助及教唆非法勞工從事僱傭工作,須面對相同嚴重刑責。入境處呼籲,不要因一時貪念,將自己外賣平台帳號轉交非法勞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