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歲男子涉爆竊葵涌酒樓 警追緝4日落網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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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於上周四(3日)上午約11時34分接獲報案,指葵涌和宜合道一酒樓懷疑在凌晨時份遭人潛入店內進行爆竊。經點算後,發現一部放於收銀處的手機被盜,損失價值約5000元。

29歲男子涉嫌「爆竊」被捕。(警方圖片)

葵涌分區特遣隊人員經翻查大量閉路電視及深入調查,並透過情報蒐集後,昨日(7日)在荃灣眾安街拘捕一名29歲姓余本地男子,涉嫌「爆竊」。該名男子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五隊跟進。

警方提醒,根據《盜竊罪條例》(香港法例第210章)第11條,「爆竊」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判處監禁14年。

警方呼籲,餐廳和零售商店應做好防盜措施,包括安裝智能閉路電視、鎖好門窗等,亦都避免存放大量現金在商鋪內。警方會調配軍裝及便裝人員,不定時針對性巡邏,並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