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用「起底」警員資料申請$45萬貸款 男子一度潛逃今被判囚4個月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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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中,一名男子涉嫌盜用網上遭非法公開、被「起底」警務人員的個人資料,申請貸款並成功借貸約45萬元。他於2020年被捕後,於等候法庭審訊期間一度潛逃,至去年年底回港被再次拘捕。他早前被裁定一項「有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名成立,今日(1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囚4個月。

被捕男子盜用在網上遭「起底」的警務人員資料申請貸款,今日(1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囚4個月。(資料圖片)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人員於2019年11月接獲報案,指有人盜用警務人員的個人資料申請貸款。人員經深入調查後,相信有人利用網上被非法公開的警務人員個人資料向財務機構申請貸款。

探員於2020年1月拘捕一名當時22歲姓梁本地男子,涉嫌「有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調查顯示,梁男涉嫌在2019年11月利用被「起底」警務人員的個人資料,在網上向財務機構申請借貸約45萬元。行動中,人員共檢獲3部電腦及2部手提電話等證物。

被捕男子盜用在網上遭「起底」的警務人員資料申請貸款,今日(1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囚4個月。(資料圖片)

梁男於等候法庭審訊期間,曾經潛逃離開香港,直至2024年底回港被再次拘捕。他其後被控一項「有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案件今日(1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梁男被判囚4個月。

警方提醒市民,有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監禁5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