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涌一工廈遭獨行賊爬棚架連環爆竊 警拘33歲涉案男
撰文:凌逸德
出版:更新:
警方葵涌分區昨日(25日)中午接獲葵涌華星街一工廈內的公司負責人報案,指其單位遭爆竊。人員到場經調查後,發現下一層的單位同樣遭爆竊;經點算後兩個單位共被偷去一部電腦主機、6部手提電話及約3000元現金,價值共約3萬元。
葵涌分區特遣隊人員經翻查大量閉路電視及深入調查後,於同日晚上約7時在石籬一邨拘捕一名33歲本地男子,涉嫌與該兩宗「爆竊」案有關。人員其後在被補人住所檢回大部份失物,包括一部電腦主機及6部手機,另外亦檢獲被捕人犯案時身穿的衣物。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五隊跟進。
據悉,賊人是爬棚架上樓,再經窗戶進入爆竊。
警方提醒,根據《盜竊罪條例》(香港法例第210章)第11條,「爆竊」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判處監禁14年。
警方呼籲,如大廈或附近正進行棚架工程,市民應加倍警惕,並可以考慮加裝窗花、具警報功能感應器或閉路電視。如發現可疑人物,立即通知警方。警方會調配軍裝及便裝人員,不定時針對性巡邏,並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