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部門油尖打擊非法勞工兼掃黃 32男女被捕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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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油尖警區聯同入境事務處昨日(21日)在區內展開代號「冠軍」(CHAMPION)的打擊非法勞工及掃黃行動,突擊搜查區內多個地點,共拘捕32人。
行動中,執法人員拘捕21名內地女子、6名非華裔女子、一名本地女子以及4名非華裔男子,他們年齡介乎21歲至60歲,分別涉嫌 「逾期居留」、「違反逗留條件」、「聘用非法勞工」及「未得授權在香港接受僱傭工作」。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部分被捕人稍後將交由相關部門跟進。
據了解,所有涉案內地女子持雙程證到港,全部被捕非華裔女子來自印尼,其中兩人持護照,各有一人持「行街紙」和本港身份證,餘下兩人沒有證件,至於涉案非華裔男子中,其中兩人來自來自孟加拉,分別持護照到港和沒有證件,餘下兩人分別來自巴基斯坦和印度,各持「行街紙」和護照。
警方表示,根據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為罰款50萬元及監禁10年。而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