嶺南大學學生會竊案|警拘3男1女骨幹 涉挪用$130萬吃喝玩樂還錢
警方新界北總區重案組昨日(4日)拘捕3男1女大學學生會前屆或現屆幹事,涉嫌簽發4張支票、挪用約130萬元,存入本地一學生組織及幹事的私人戶口,據悉有人用作吃喝玩樂及還卡數,又用來償還私人貸款及開設投資戶口。消息稱,被捕4人均為嶺南大學學生會的骨幹成員,警方正考慮凍結現屆兩名幹事户口,追蹤失款去向。
警方今午(5日)亦進入嶺大宿舍範圍搜查,過程中主要檢獲涉案4張支票的支票簿。現場可見,探員帶走一名白衫男子及一袋證物。警方指高度關注案件,譴責中飽私囊行為;又指事件揭露大學學生會監管粗疏,需加強監管。
今日傍晚6時,新界北總區重案組第一隊歐陽德總督察交代案情指,案件牽涉學生會幹事非法挪用學生會公款作私人用途。警方早前接報,指控屯門一間合法註冊的大學學生會財政帳目非常混亂,亦懷疑有學生會幹事非法挪用公款作私人用途。
警方新界北總區重案組接手調查,並針對學生會戶口展開財富調查,發現該學生會為一合法註冊社團,其戶口發行支票須由兩位前幹事聯署,方可兌現及生效。
經調查後,警方發現2024年4月至2025年5月期間,兩位幹事共簽發4張總值130萬元的支票,其中40萬存入本地一學生組織;另外3張共值90萬元支票,則存入兩位分別21及22歲現任幹事的私人戶口。
警方隨後追蹤該兩位現任學生會幹事的私人戶口資金流向,發現部分學生會資金被用於私人用途,包括還卡數,飲食、娛樂、買機票,亦用來償還私人貸款及存入以個人名義開設的投資户口。
新界北總區刑事部人員昨日在大嶼北、深水埗及屯門區展開行動,共拘捕3男1女(21至24歲),他們報稱為學生、店務員、文員。人員亦搜查4人住所,檢獲手提電話,電腦、銀行文件、支票簿、銀行卡及信用卡等證物。
今日下午,人員搜查嶺大宿舍,過程中主要檢獲涉案4張支票的支票簿;而4名被捕人士遭通宵扣查。警方表示,涉案學生會成員,其中兩人為前屆幹事、另外兩人則為現屆幹事,現正考慮凍結兩名現任幹事戶口,以追蹤失款去向。
歐陽德續稱,對學生會幹事涉嫌串謀挪用學生會公款作私人用途的案件高度關注,已展開全面調查,並會諮詢律政司意見,公平處理;又指學生會資金主要來自學生繳交的會費,扣除必要行政開支後,理應用於學生福利。然而,該4名被拘捕人士,作為曾經或聲稱為現任學生會幹事,理應秉持高度誠信,為學生服務,卻罔顧誠信,利用職權中飽私囊。此行為不僅違法,更辜負廣大學生對其信任。無論從法律層面還是道德層面,此行為均不可接受,警方對此予以強烈譴責。
警方重申,此類案件反映大學學生會在財政管理方面存在疏忽,導致監守自盜情況發生。相關機構應加強監管,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第10條,盜竊罪屬極為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