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藏「K仔」泊停車場作流動儲存倉 33歲巴基斯坦男涉販毒被捕

撰文:黃偉民
出版:更新:

警方於周三(25日)搗破販毒集團利用輕型貨車藏「K仔」的流動毒品儲存倉,檢獲毒品市值約港幣890萬。警方以「販運危險藥物」罪拘捕一名33歲持「行街紙」的巴基斯坦籍男子。被捕男子被扣留調查,已被暫控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案件將於明日(28日)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人員在該輕貨的車尾箱發現4包各重5公斤的懷疑氯胺酮。(黃偉民攝)
人員在該輕貨的車尾箱發現4包各重5公斤的懷疑氯胺酮。(黃偉民攝)

毒品調查科高級督察陳裕詠陳述案情,指毒品調查科人員於旺角,截查一名33歲持「行街紙」、報稱無業的巴基斯坦籍男子,經過調查,相信他協助販毒集團管理一輛停泊在旺角海庭道一個空地停車場、裝有毒品的輕型貨車,人員在該輕貨的車尾箱發現4包各重5公斤的懷疑氯胺酮,市值約890萬元。男子同時擔當毒品派貨員,平均收取數萬元報酬,至於實際金額按送貨量而定。該名男子已被暫控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案件明日(28日)將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陳裕詠指出,販毒集團利用汽車作為毒品儲存倉,將「毒車」停泊在人流密集的停車場,而且不停轉移停泊地點,企圖以車輛流動性增加警方的執法難度。她強調無論販毒集團如何掩飾販毒活動,警方絕對有能力將他們繩之於法。

毒品調查科高級督察陳裕詠陳述案情。(黃偉民攝)

她呼籲停車場保安員加緊巡邏以提高警覺性,如發現可疑車輛,包括長期停泊或有人頻繁出入,應通知警方。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販毒屬非常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萬及終身監禁,警方提醒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