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潛逃|家屬對警未交代移交安排感失望 鄒幸彤﹕不必要煎熬

撰文:楊婉婷 陳康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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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港人於去年8月23日潛逃離境時被廣東海警截獲,其中8人去年12月底被判偷越邊境罪罪成判囚7個月,於今日(22日)刑滿出獄,分成4批遣返香港,在天水圍警署「落簿」後,已被送往不同警署繼續扣押。據了解,法院明日會開庭處理部份疑犯的案件,惟他們需接受檢疫料不會到庭,相信其後會還押懲教署看管。
協助12港人家屬的香港大律師兼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於傍晚代表家屬會見傳媒時表示,警方不曾向家屬交代移交安排,對此感到失望,指家屬心情焦急,「9點已經響到等,由朝等到晚」,形容是不必要的煎熬。她指目前只有一名疑犯曾致電家屬,亦未有律師接觸到8人,認為會見律師及聯絡家人是疑犯的權利,促警方作出更好的安排。

▼▼12港人潛逃案,8名刑滿返港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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遣返8人涉6宗案

警方表示,今日在深圳灣口岸分批接收由內地執法機關送回的8名男疑犯。內地執法機關完成相關司法程序後將8人移交,8人涉及6宗在港發生的案件,分別由國家安全處、商業罪案調查科、港島總區刑事部、新界北總區刑事部和東九龍總區刑事部跟進。消息指,李宇軒的案件由國安處跟進,他現被扣押在元朗警署;而其餘7人則分別被扣押在沙田警署、葵涌警署、屯門警署、大埔警署及上水警署。

據了解,李宇軒違反國安法一案尚未正式落案起訴,警方稍後時間或會作出起訴,惟消息指因調查需時,估計其案件於後天上午才開庭處理。而其餘刑滿回港的7人在潛逃前已被控告,料法院明日會開庭處理7人的案件,惟他們需要接受14天強制檢疫,相信屆時不會到庭,其後會還押懲教署看管。

協助12港人家屬的香港大律師兼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陳康智攝)

家屬心情焦急 由朝等到晚

今日傍晚6時許,協助12港人家屬的香港大律師兼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在天水圍警署外會見傳媒,她表示,12港人關注組對警方今日移交安排表示失望,指家屬過去數日不停向相關部門了解今日的安排,惟警方不曾向家屬交代。家屬只可透過傳媒報道獲知移交的消息。她指家屬整整7個月未見過8人,他們只有卑微的要求,急切想見一面、揮一揮,或者送衣物及食物。家屬目前心情非常焦急,「9點已經響到等,由朝等到晚」,形容是不必要的煎熬。

目前只有一名疑犯曾致電家屬;而李宇軒的律師曾到警署欲接觸李,惟被警方拒絕指李已在錄口供,其餘7人剛剛才知道被獲分派至哪間警署,「本來佢哋落嚟響差館被問話,見律師同屋企人溝通打電話,就係佢哋權利,點解咁多阻攔?」,她希望其餘兩名港人回港時會有更好的安排。

鄒幸彤又表示,相信8人回港後很大機會不會獲准保釋,將面臨長期羈押,並估計他們會被加控潛逃相關的罪名。部份人士現有的案件已排期至2023年,相信他們會被扣押至2023年,甚至更長的時間,她希望港人繼續關注8人的案件。她亦代表家屬感謝過去7個月在內地協助12港人的內地人權律師,以及本港傳媒和港人。

鄧棨然喬映瑜被轉至廣東兩監獄服刑

至於仍在內地服刑的鄧棨然及喬映瑜,今年1月兩人已離開鹽田看守所。喬映瑜被送往位於廣州白雲區的廣東省女子監獄,鄧棨然則被送往廣東省從化監獄,至今已2個月,而家屬至今已收到兩人各自一封信。關注組知道國內有親情電話的安排,惟至今家人不曾收到電話,希望香港政府協助家人與兩人盡快有直接的對話。

▼▼8名刑滿返港港人涉及案件一覽▼▼

31歲男疑犯李子賢,將被扣留在沙田警署。他於2019年9月29日在金鐘被捕及控以暴動及襲警罪,後獲法庭保釋候審,不准離開香港,但其後該疑犯潛離香港。

19歲男疑犯鄭子豪,將被扣留在葵涌警署。他涉嫌與2019年9月30日在灣仔發生的一宗串謀縱火案有關,案中有人於駱克道一個單位製造汽油彈,經調查後有5名男子被捕及控以串謀意圖縱火。他們獲法庭保釋候審,不准離開香港,但其後該名19歲疑犯與另外2名疑犯潛離香港。

19歲男疑犯郭子麟,將被扣留在屯門警署。他涉嫌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區被捕及控以暴動罪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後獲法庭保釋候審,不准離開香港,但其後該疑犯潛離香港。

3名年齡介乎21至24歲的男疑犯嚴文謙、張銘裕、張俊富,則被押往大埔警署。他們於2019年12月8日在灣仔被捕及控以串謀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射擊罪,後獲法庭保釋候審,不准離開香港,但其後該3名疑犯潛離香港。

30歲男疑犯黃偉然被扣留在上水警署,他涉嫌於去年1月16日在上水被捕及控以製造炸藥罪,後獲法庭保釋候審,不准離開香港,但其後該疑犯潛離香港。

30歲男疑犯李宇軒被送往元朗警署。他於去年8月10日以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其他罪行被捕,後獲警方保釋候查,並要求交出旅行證件及限制離境,但其後該疑犯潛離香港。

▼12港人背景及監禁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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