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老院已故94歲院友財物不翼而飛 曾盼手袋贈媳 兒憂難圓母遺願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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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94歲的姚姓婆婆,3年前入住西區一間安老院。據親友所述,婆婆雖屆耄耋之年,但精神矍鑠、思路清晰。婆婆於今年6月猝然離世,家屬在整理其遺物時,驚覺多件具有紀念價值的隨身財物,包括首飾、手錶及名貴手袋等,竟不翼而飛,疑遭竊取,院方與家屬報警處理。

家屬認為院方對財物遺失應負上一定責任,不欲追究所有失物,僅希望院方能賠償一個新LV手袋,並需證明其來源及真偽,以達成婆婆欲將手袋贈予長媳的遺願。然而,雙方協商至今未果,陷入僵局。家屬期望透過公開事件,提醒廣大長者及其家人,務必小心看管個人財物。《香港01》兩度向該院舍查詢事件,惟截稿前未獲回覆。

姚婆婆91歲起入住位於皇后大道西的私營安老院融柏軒,但家人點算遺物時發現不少財物不知所終。(黃煦緻攝)

據悉,姚婆婆91歲起入住位於皇后大道西的私營安老院融柏軒時,攜帶了多件物品,包括金戒指、鑲有藍寶石及碎鑽的耳環、十字架碎鑽吊墜、一只古董勞力士錶、一只由亡夫所贈的芝柏錶、一個LV手袋、一個GUCCI手袋、一個Longchamp袋。親友強調,婆婆相當精明,不僅能每月自行繳付院費,對個人財物亦瞭如指掌。

事實上,財物遺失早有跡可尋。姚婆婆去年曾向家人透露,洗手時除下的金戒指轉眼間便不見了;其後,亡夫所贈的芝柏錶亦告遺失。當時院方雖曾詢問是否需要報警,但親友推測婆婆因不想增添麻煩而作罷,但他們已打算為婆婆另覓一間院舍。至今年3月,婆婆孻子葛先生探訪時,她曾直言懷疑院內有人盜竊,並讓他檢查存放於櫃內的LV手袋,幸而當時手袋仍在。

該LV手袋對婆婆意義非凡,不但是葛先生於其六十大壽時所贈,價值約8,000港元,更承載著深厚的情感。婆婆生前對它愛護有加,甚少使用,並早已囑咐孻子,待她百年歸老後,務必將此手袋贈予長媳婦。

葛先生指,先父贈了母親的手錶,數月前已遺失,當時院方問她是否需要報警,但婆婆擔心會惹麻煩而拒絕。(受訪者提供)

今年6月7日,姚婆婆在院內突然暈倒,送往瑪麗醫院搶救後宣告不治。數日後,葛先生與表哥前往安老院處理遺物事宜時,比對母親近年的照片,才發現母親多件財物不知所終。他們向院方查詢,院方起初表示早已說明財物需由院友自行負責,經雙方商議後,最終於6月13日決定報警。

葛先生在LV官方網站找到類似款式的手袋,希望院方能賠償一個新手袋,讓他能圓母親遺願。(受訪者截取官方網站圖片)

葛先生表示,儘管母親遺失的財物遠不止此,但他願意不追究其餘失物,只求院方能賠償一個款式相近的新LV手袋,以圓母親遺願。院方提出以一個二手手袋作為賠償,葛先生坦言因難以辨別其真偽及來源而斷然拒絕。目前雙方協商陷入僵局,仍未達成共識。親友對事件耿耿於懷,亦希望公開事件,提醒其他人保管好個人財物。

《香港01》記者本周二(7月29日)曾親自到院舍查詢事件,職員未有回應,僅著記者留下聯絡方法及問題。記者再於今日(8月1日)致電院舍查詢,惟截稿前仍未獲回覆。

《香港01》記者本周二(7月29日)曾到院舍查詢事件,職員未有回應,僅著記者留下聯絡方法及問題。(黃煦緻攝)

安老院在住客入住時 應清楚講解住客財物安排

社署表示,根據《安老院條例》發出《安老院實務守則》(《實務守則》),列出營辦、料理、管理或以其他方式控制安老院的原則、程序、指引及標準,以便安老院的營辦人遵守。《實務守則》訂明,安老院應在住客入住時,向住客及/或其家人清楚講解有關安老院處理住客財物的安排。如有需要,安老院必須在取得住客及/或其家人的書面同意及授權後,方可代住客保管財物,並須妥為記錄。

社署:院舍在處理住客財物上無違規

社署安老院牌照處於上月接獲一宗涉及融柏軒(院舍)的投訴,投訴人指稱在處理其母親於院舍的遺物時,發現首飾、手錶及手袋失竊。牌照處已安排督察到院舍進行突擊巡查,調查發現院舍在處理住客的財物上並沒有違規的情況。據了解,院舍已就事件報警求助。

根據紀錄,牌照處過往未有接獲有關於該院舍失竊的投訴。

警方:院舍指自行向親人跟進 案列雜項

警方6月13日接獲西區皇后大道西一院舍女職員報案,指上址一名已故女院友生前放置於院舍內的一些財物不翼而飛,遂向警方備案。報案人表示會自行向該名女院友的親人跟進。由於該名女院友的親人未能列出有關失物詳情,事件列作「雜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