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搗旺角砵蘭街「指壓」淫竇 拘53歲男管理人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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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今午(26日)在區內展開代號「搜鷁」掃黃行動,突擊搜查砵蘭街一單位,搗破懷疑賣淫場所,並檢獲記帳簿、避孕套、毛巾等證物,包括一塊印有「指壓」的廣告牌,列明價格。
行動中,單位內一名53歲姓馬本地男子被捕,已被控一項「管理賣淫場所」罪,案件將於10月1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根據香港法例第139章《經營賣淫場所》,任何人將任何處所、船隻或地方經營作賣淫場所;或管理或協助管理,或以其他方式掌管或控制經營作賣淫場所的處所、船隻或地方,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處罰監禁10年。
此外,警方呼籲市民守法,嚴格遵守相關規例。警方將繼續嚴正執法,打擊各項非法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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