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陶爐紙皮盒作掩飾 65歲婦攜381支私煙抵港 罪成判囚6周
撰文:凌逸德
出版:更新:
一名65歲女旅客前日(18日)經落馬洲支線管制站抵港,海關人員截查時,在她身上及其攜帶的「電陶爐」紙皮盒內,檢獲381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1,500元,應課稅值約1,200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
被捕女子因管有未完稅香煙和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20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6星期。海關表示歡迎判刑,認為監禁刑罰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應課稅品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私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