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手搵人|18歲男子李光燦離開長亨邨住所後失蹤 3日自行銷案
撰文:凌逸德
出版:更新:
【11月29日0941更新】18歲男子李光燦昨日(28日)晚上自行到警署銷案。他沒有受傷,案件沒有可疑。
18歲男子李光燦11月25日下午離開其位於長亨邨的住所後便告失蹤,其家人於翌日向警方報案。
他身高約1.7米,體重約50公斤,瘦身材,方面型,黃皮膚及蓄短黑髮。他最後露面時身穿黑色長袖外套、黃色上衣、黑色長褲及白色拖鞋,戴黑色帽。
任何人如有該失蹤男子的消息或曾見過他,請致電3661 1176或9886 0075或電郵至rmpu-nts-2@police.gov.hk與新界南總區失蹤人口調查組,或與任何一間警署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