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CAM直擊︱大地任我行 觀塘繞道驚見單車友 警接2宗投訴
撰文:李家傑 黃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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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塘繞道驚見有人踩單車。《香港01》車CAM拍攝到,今日(27日)早上6時23分,觀塘繞道往啟德隧道方向,近九龍麵粉廠對開,有一名男子沿著左邊路肩踩單車,他沒有配戴頭盔及其他保護設備,狀甚驚險。
警方表示,今日早上6時許接獲2宗交通投訴,指於觀塘繞道往九龍灣方向近麗港城,有一名男子於慢線騎單車。人員到場並無發現。
單車可以駛上快速公路?
觀塘繞道為快速公路,車速限制分為每小時70及80公里。根據資料,除觀塘碼頭至九龍灣國際展貿中心一段為每小時80公里外,其他路段均為每小時70公里。
根據《道路使用者守則》,單車被視為車輛,擁有道路使用權,惟不得進入隧道區、管制區或快速公路。根據香港法例第374Q章《道路交通(快速公路)規例》,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踩單車進入快速公路即屬犯罪,如屬首次被定罪,可處第2級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