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澳尚德邨單位遇竊失$29萬金器現金 警查天眼拘34歲男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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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23日下午約4時,警方接獲將軍澳尚德邨一名女住戶報案,指其單位懷疑遭爆竊。人員接報到場,經點算後,發現單位內有約2.1萬元現金及共值約27萬元的金器不翼而飛。

將軍澳警區刑事部人員經翻查閉路電視及深入調查後,今日(3日)在將軍澳區以涉嫌「爆竊」,拘捕一名34歲本地男子,並在其住所內檢獲一部電話及懷疑犯案期間的衣服。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將軍澳警區重案組跟進調查。

將軍澳尚德邨一單位上月遇竊,損失約29萬元的財物,警今日憑天眼拘捕一名涉案男子。(警方提供)

警方提醒,根據《盜竊罪條例》(香港法例第210章)第11條,「爆竊」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判處監禁14年。

市民應時刻保持警覺性,避免讓陌生人進入大廈;如發現可疑人士,應立即通知警方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