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警聯漁護署破4船非法捕魚 拘15人 檢拖網蛇籠等工具

撰文:黃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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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警南分區聯同漁農自然護理署連日進行反非法捕魚行動,於過去一個月(3月27至4月25日)在香港水域南部,包括南丫島,長洲,索罟群島一帶破獲4宗非法捕魚案件,涉及1艘內地漁船和3艘本地船隻。警方以「非法捕魚」等罪合共拘捕了13男2女,年齡介乎31至66歲;他們亦涉嫌違反《漁業保護條例》香港法例第171章而被漁護署檢控。

水警及漁護署在香港水域南部,包括南丫島,長洲,索罟群島一帶破獲4宗非法捕魚案件。(黃偉民攝)

漁農自然護理署高級漁業主任(牌照事務及執行)何臻敏指,署方最近兩個月接獲漁民投訴,指在香港南面的水域的非法捕魚活動漸趨活躍。 根據情報顯示,索罟群島至長洲以南水域一帶出現非法拖網和蛇籠捕魚的活動。

因此,漁護署和警方在過去四周展開多次聯合行動,結果成功破獲4宗非法捕魚案件,涉及1艘內地漁船和3艘本地船隻。當中2宗案件涉及一艘內地漁船和一艘本地漁船,在索罟群島一帶和南丫島水域用蛇籠進行非法捕魚;第三宗案件涉及一艘本地漁船在石鼓洲一帶進行非法拖網捕魚;最後一宗案件涉及一艘本地非登記船隻在沙洲及龍鼓洲一帶進行非法捕魚。

被捕人中包括3名本地人士和12名內地人士,他們涉嫌違反《漁業保護條例》香港法例第171章而被漁護署檢控。據知,第一宗內地漁船船上有3名內地人士,全為非法進入;其餘內地人士則為合法聘請的內地員工。

水警南分區助理指揮官(行動)總督察何上仁表示,警方和漁護署經過多日的觀察和情報的收集,相信有不守法的漁民,在中午和晚上的時分,在香港水域的南部,包括南丫島,長洲,索罟群島一帶進行非法捕魚活動。

漁農自然護理署高級漁業主任(牌照事務及執行)何臻敏(左)及水警南分區助理指揮官(行動)總督察何上仁(右)交代案情,指水警南分區聯同漁農自然護理署進行連日反非法捕魚聯合行動。(黃偉民攝)

警方利用水警輪進行攔截,人員亦在船上檢取了涉案的漁具,當中包括用作蛇籠捕魚的蛇籠、絞轆、用作潛捕用的打氣機和潛水裝備,以及用作拖網捕魚的魚網和纜繩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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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護署重申,根據《漁業保護條例》,香港水域已經在2012年全面禁止拖網捕魚,亦在2022年規管在香港水域使用蛇籠捕魚,而所有本地漁船進行捕魚活動亦要嚴格遵守相關法例規定。漁護署強調,非法使用拖網和蛇籠捕魚會對海洋生態和海床造成嚴重且長遠的影響,亦會削弱漁業界和政府多年來為保護漁業資源所作出的努力。

漁護署指,任何人士如果觸犯《漁業保護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港幣20萬和監禁6個月;署方會繼續嚴厲執法,打擊香港水域的非法捕魚活動,亦會與警方保持緊密的合作,加強巡邏和組織聯合執法行動,共同維護本港水域的海洋生態和漁業資源。

警方重申,非法捕魚包括使用拖網或者蛇籠等,除了違反相關法例外,亦都會對海床和海洋生態造成嚴重的破壞,警方會繼續與漁護署保持緊密的聯絡,加強巡邏和採取聯合的執法行動,打擊相關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