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管有兒童色情物品被捕 認罪判囚8個月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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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人員早前接獲情報,指有人管有兒童色情影片。人員經深入調查後,於2025年3月24日鎖定及拘捕一名當時31歲本地男子,涉嫌管有兒童色情物品。行動中,人員共檢獲一部電腦及一部手提電話。
該名男子被控一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較早時已於屯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及被判罪成,今日(8日)於被判囚8個月。
警方提醒市民,管有兒童色情物品是嚴重罪行,違者經定罪後最高可被判入獄5年及罰款100萬元,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