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喬裝乘客放蛇捉「白牌車」 票控兩司機扣查兩私家車
警方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人員今晚(13日)在區內,打擊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白牌車)。人員於粉嶺區喬裝乘客到元朗,截獲兩輛懷疑涉及非法載客取酬的私家車。
警方將會發出傳票,票控兩名分別45及47歲的本地男司機,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兩輛涉案私家車亦已被扣留調查及作進一步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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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除非汽車獲發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使用車輛作出租或載客取酬之用。首次定罪可判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2.5萬元及監禁12個月。
警方呼籲市民,出行時應選擇合法公共交通工具。如搭乘相關車輛的用途為非法載客取酬,有關車輛的第三者風險保險或會失效,一旦發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會失去應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