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歲抵港旅客帶3.5萬支未完稅香煙無申報 被判監2個月罰$1000
海關人員昨日(26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31歲抵港男旅客,並在他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約3.5萬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15.7萬元,應課稅值約11.5萬元。他因管有未完稅香煙,以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條例》)被捕,並於今日(2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2個月及罰款1,000元。
海關表示,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刑罰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私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