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禾輋邨截查「毒品快餐車」 檢$31萬依托咪酯 2男女被捕
警方表示,沙田分區特遣隊本周二(9日)下午在區內進行反罪惡行動。行動期間,警員於禾輋邨順和樓外,截查一名可疑男子、及一輛載有一名女子的可疑白色私家車。
警員在該名男子身上發現一粒含有懷疑「依托咪酯」的電子煙彈,並於車內發現約500粒懷疑含有「依托咪酯」的電子煙彈、約800毫升的懷疑液態「依托咪酯」,以及10支用作吸食電子煙彈的電子煙機,市值約31萬元。
警員以涉嫌「販運危險藥物」拘捕一名27歲姓許本地男子、及一名同齡姓楊本地女子。兩名被捕人士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沙田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二隊跟進。
警方重申,販運危險藥物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販運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市民切勿以身試法。